2019年1月25日星期五

Jan.28 2019 在大数据分析的主导下,新闻业还有未来吗?

Hard News by Jill Lepore
2005年,谷歌取代时代华纳,成为了全球最有价值的媒体公司,市值超过800亿美元。也就是在那一年,《赫芬顿邮报(Huffington Post)》在纽约诞生。
《赫芬顿邮报》的作风很土匪,成果很霸道。不到几年时间,它的网站流量就超越了《洛杉矶时报》、《华盛顿邮报》和《华尔街日报》。秘诀在哪里呢?
举个例子,《纽约时报》的记者花了好几个月时间调查采访,才能写出一篇有关维基百科泄密的报道。报道发表后,《赫芬顿邮报》会立马刊登一篇自家版本的同类文章,标题和《纽约时报》的报道一样,谷歌搜索出来的排序还高于《纽约时报》。

截了一张《赫芬顿邮报》刚才的首页,注意看小红圈,发现什么没有?
在《赫芬顿邮报》的创始人中,有一位叫Andrew Breitbart,另一位叫Jonah Peretti。工作一两年后,他俩都先后离职。但秉承着“赫芬顿精神”,Breitbart创立了Breitbart,Peretti创立了Buzzfeed。
特朗普当选,Breitbart可谓功不可没。这里先不说它,主要来说说Buzzfeed。
Peretti擅长病毒营销。当他还在MIT读研究生时,就制造了一起传播甚广的恶作剧。他订制了一双耐克跑鞋,要求跑鞋绣上“血汗工厂”的字样,然后把耐克给他的回复用电子邮件发给所有人。
在Buzzfeed创办初期,Peretti也开始测试新闻内容的“病毒传播性”。网站上充斥着诸如同性恋企鹅和YouTube色情视频破解等奇闻逸事。
在2009年时,Facebook增加了著名的“Like(喜欢)”键。Peretti也随即开始研究起了Buzzfeed上内容的“受喜欢性”。他发现,以列表形式写成的文章(记得刚才截图里的小红圈不),以及宣扬对某类人仇恨的文章是最为读者所喜欢的。

刚才截的Buzzfeed首页。Buzzfeed的文章几乎全是列表式的,而且都很标题党
2012年,Buzzfeed在“Like”之外又加了三个按钮“LOL(大笑)”“OMG(惊讶)”和“WTF(我靠)”。从这三个按钮就能猜到,Buzzfeed的主要工作是把已经在其它媒体上发表过的报道重新整合,突出其中的名人因素,强调情绪化刺激。
2013年,Buzzfeed的网站流量超过了《纽约时报》网站。它的大部分收入来自于广告软文(native advertising)。软文并不少见,但传统媒体通常会显著标示出它们的身份,而Buzzfeed的排版让你很难分辨这究竟是新闻,还是软文。
不过,Buzzfeed也由此而财大气粗。在2011年,Buzzfeed旗下分化了专门报道新闻的网站Buzzfeed News。Buzzfeed有能力为Buzzfeed News的编辑和记者发薪水,让Buzzfeed News出品了不少质量颇高的新闻报道。
当然了,Buzzfeed News和传统新闻媒体还是有很大区别。在这里工作的都是年轻人,主编也只有35岁。主编说自己的记者“对传统新闻报道的规则毫无兴趣,甚至根本不知道有破坏什么规则”,只要每天拿到独家新闻就行。

Buzzfeed News的首页,确实和传统媒体的网站首页很接近
当Buzzfeed在测试内容的“受喜欢性”时,一家对传统新闻媒体影响深远的网站流量分析公司Chartbeat成立了。Chartbeat为媒体提供实时网站流量报告,让编辑们能随时随地看到读者正在读哪些文章,又跳过了哪些文章。Chartbeat报告成为了新闻媒体的标尺:比如《华盛顿邮报》就开始根据Chartbeat数据来筛选它的记者。
正当新闻媒体用数据筛选记者和编辑时,Facebook开始用数据筛选新闻。扎克伯格说,他的目标是为每一个人提供最完美的个性化新闻。Facebook的影响力如此之大,每次当它推送新消息的算法做了些微调整,便会带来文章读者数据的改变,接着就是各大新闻媒体随之改进编辑手法的暗潮汹涌。
特朗普也为新闻业的网站流量之争添了一把柴。有人说,自2016年大选起,美国新闻业就进入了由特朗普创造的黄金时代。新闻机构发现,报道的特朗普新闻越多,它们的Chartbeat数据就越好看。
编辑们再不用每天清早来到办公室,在全球各地汇集而来的新闻中,挑选哪些是他们认为最重要的;他们只需要跟随特朗普的推特就行了。

Chartbeat的数据分析报告范例
2014年的时候,《纽约时报》出品了一份创新报告。在报告中,它承认在接近读者方面做得不够好。不久后,《纽约时报》网站上就出现了更多用列表形式写就的文章。
当然,《纽约时报》还是那个记者遍布全球的《纽约时报》。但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正如Buzzfeed News正努力向《纽约时报》靠拢一样,《纽约时报》也开始有几分走近Buzzfeed。没办法,因为流量数据摆在那儿,读者们就喜欢看简单易读的列表、高级隐晦的色情,以及对其它群体的仇恨。

《纽约时报》的网站首页。我觉得还好啦,没有作者写那么夸张,还是很严肃高雅的样子嘛。
现在,所有的编辑决定权都交给了Facebook,Chartbeat或者其它类似的数据分析公司,真正的新闻编辑们被统计数据的算法捆绑住了双手。今天你在媒体上看到的许多新闻,以前是没可能发表的。但在Facebook, Chartbeat和特朗普的共同影响下,新闻机构或者违反,或者改变了他们的编辑原则。
好的新闻报道非常昂贵,但读者并不想为之付钱。所以,依赖广告生存的新闻媒体,就算明知大数据分析是一剂副作用很大的猛药,还是不得不继续吃下去。


看完这篇文章,我想起以前工作时的一件事。那还是《来自星星的你》特别火的时候。领导特别请了《星你》在中国的一位宣传负责人,给我们讲他们的运作。这位负责人说,每一集播出后,他们都会针对主打观众(女性群体)做调查分析,了解她们最喜欢什么、还想看什么,然后在下一集里呈现。
当时我们天天为节目收视率所苦,听到这儿,觉得人家真是太牛掰了。用大数据分析来确定目标观众的口味,这样做出来的节目还怕收视率不高吗?好,一定要学习!

查了一下这部剧也是4、5年前的啦。当时炸鸡啤酒什么的太火了,但不知为啥我看了两集就没看下去,不过全智贤确实很美!
可是学起来并不容易。虽然我们没有做调查,但收视率的起伏波动也算是提供了基本的观众数据。越狗血的、越八卦的,收视率曲线就越高。要是节目里有人吵架,那一定是收视高点。
但总不能整集节目都吵架吧?过不了审不说,实际上根本没那么多架可吵。我们做的是真人秀节目,经常需要靠剪辑手法,才能呈现出谁和谁看起来不对付的样子。
就算没有审查限制,可以放手做一档整集都吵架的狗血节目。比如美国就有这样的,专门调节家庭情感纠纷,现场揭秘儿子不是爸爸亲生的之类。这种节目收视率是高,可是吧,做这种节目真的有点拉低自己的档次和智商。
迎合大数据的节目是受欢迎,但恐怕只能拍出无脑连续剧和傻瓜综艺,观众看了哈哈一乐就完了。当然,让观众快乐很重要,但我始终觉得,好的电视节目,应该可以引领观众去发现新鲜的美,而不是让他们只能沉溺在无聊无味的哈哈中。
现在好多电视节目或者电视剧,一味追求网络流量,宣传语里都是“IP”、“爆款”、“小鲜肉”,播放量动辄好几亿。我是不大看得懂,只觉得现在国内的电视剧越来越难看。不过制作方肯定能赚得盆盈钵满就是了。
当然了,吐槽归吐槽,综艺节目电视剧什么的说到底还是娱乐化工业产物,分析观众数据迎合一下也无可厚非。要求娱乐节目个个都有审美高度,我那些还在第一线奋斗的同事们估计顶上头发要更稀少了。
但具有公共属性的新闻不应该这样。
作为曾经的新闻系学生,我学到的新闻还是记者调查真相、发掘事实、启蒙公众、设置议程那一套。始终觉得,一名好的记者,一家好的媒体,应该有自己的判断能力,可以主动给读者提供他们需要的信息,而不是看着反馈数据,读者喜欢什么就写什么。
但还是那句话,吐槽归吐槽,新闻媒体要生存,尤其是在今天新闻行业已经不景气的情况下,不看数据,不追随大众,它们还能怎么样呢?


公众号:NotesofTheNewYorker

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

Jan.21 2019 要不要结婚,生不生小孩?让哲学家教你做决定吧

Choose Wisely by Joshua Rothman
年关在即。
每年必然面对的两大年关拷问也来了:没结婚的,“什么时候结婚?”;结了婚的,“该要小孩了吧?”
结婚生子,在老一代人看来是随着年龄增长而顺理成章的行为。但对年轻人来说,要不要结婚,生不生小孩,可不是那么容易回答的问题。很多人犹豫不决了好久,还是拿不定主意。
其实,不光普通人在思考这样的问题,哲学家也一样在思考。当然,哲学家要比普通人层次更高一点。他们想的是,怎样才能判断我们做的决定是否明智?
几个世纪以来,大部分哲学家都同意,判断一个决定是否明智的标准,是看它是否能使我们最看重的东西价值最大化。做决定之前,我们首先问自己最看重什么,然后选择能够价值最大化那个“什么”的决定。
不过,最近几十年来,有些哲学家开始对这个答案不满意了。他们说,假如我们不清楚自己到底最看重什么,或者我们看重的东西在未来会有所改变,那么以当下的价值最大化来做决定不一定明智。
以色列哲学家Edna Ullmann-Margalit就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个人一直犹豫要不要小孩,因为她不希望有了孩子后,自己变成那种“boring parents”(比如说天天在朋友圈里秀自家小孩的你…的朋友)。最后,她还是决定生孩子。随着时间推移,她真的成为了典型的“boring parents”,可她觉得很快乐。
当这个人决定生孩子的时候,她当时所看重的东西并没有得到价值最大化。但后来的经历表示,这个决定并不是不明智的。Edna说,与其说这个人是“决定(decided)”要孩子,不如说她“选择(opted)”要孩子。选择,意味着我们不自觉地做出了改变价值观的决定。
不过,“假如当初生/没生小孩”、“假如当初选了另一份工作”的想法会一直絮绕在心头。没有走上的另外一条道路可能会成为心中的一杆标尺,用来衡量现实生活中的价值、成就和意义。
耶鲁大学哲学家L.A.Paul也讨论了要不要孩子这个问题。她认为,你可能帮亲戚带过孩子,可能是幼儿园老师,但这些经历没法替代你自己有了小孩的感觉。在决定生孩子前,你可能会害怕无忧无虑的二人世界被换尿布所取代。但有了孩子后,或许你会喜欢上换尿布的生活。
关键点在于,你无法预言做出决定后,生活到底会有怎样的变化,你的价值观又会不会随之而变。所以,为什么要让你今天的价值观来决定明天的价值观呢?Paul建议,应该偶尔尝试创造和发现新的自己。生活的意义就在于,探索你随着岁月流转,到底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芝加哥大学哲学家Agnes Callard则说,价值观的转变不是一瞬间的事。她提出了“aspiration(志愿)”这个概念。我们做出选择,是因为我们“aspire(立志)”改变自我。我们希望能成为拥有某种价值观的人,并为此而持续努力。
对Edna讲的故事里那个犹豫要不要小孩的人,Callard评价说,在她决定生小孩的那一刻,她就已经主动开始尝试欣赏为人父母所看重的价值观了。她“aspire”成为那样的人,因此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慢慢改变自己。“aspiration”,就是用未来还不存在的你的价值观来衡量现在的你。你所做的决定,是为未来的你而做。


看完了哲学家的研究,是否对你要不要结婚,生不生小孩的决定有所启发呢?我估计更大可能是你跟我一样,更不知所措了吧?还好,畅销书作者Steven Johnson在他的新书《Farsighted:How We Make the Decisions That Matter the Most》里,教了我们一些应该怎么做决定的方法。
人一生要做无数决定。大到结不结婚,生不生孩子,小到中午去哪儿吃饭,看哪部电视剧。奇怪的是,我们面对重大决定时,可能比平时的小决定还要轻率。为买到最合适的笔记本电脑,你得在网上搜索、研究、对比好几个星期;但喝了几瓶酒之后,你就可能冲动地决定和女友分手/结婚。
当面临重大抉定又游移不定时,通常的建议是,把不同选择的后果列个表,一一进行对比。对做选择通常靠直觉,或者说“gut feeling”的我来说,这已经是非常理智的决策方法了。
没想到Johnson居然批评说,这种列表选择法太草率、太依靠直觉。John认为,即使是普通人,也应该借助决策科学的研究成果,参考政府和大公司的决策过程,来做决定。
有哪些方法呢?其中之一是“Design Charette”,这个词来自产品设计领域,意思是反复的研讨会。这个方法要先将一个大问题拆分成几个小问题,每个小问题由一个小组负责讨论。小组公布讨论结果后,从所有人那里收集反馈意见,重新组队和讨论,一直到最后汇总出结论。这样做的好处是,能够尽量多收集到来自各方面的声音和意见。
(那么,假如你做要不要小孩的决定,就得尽可能多地召集亲朋好友,把他们分成小组,再进行讨论和大辩论。这个画面…我不太敢想…)
另一个方法是“Scenario Planning”,这是一个来自于军事的概念。军队将领们常常会在沙盘或地图上进行战争游戏,设想各种可能的行动,随之而来的反应,以及针对该反应的下一步应对措施。他们可以由此画出“决定树”或“决定地图”,全盘考虑不同决定可能造成的影响。
(相对上一个方法,这个大概可行性大一些,前提是你既要有想象力,还要善于逻辑思考。反正我应该是想不到第三步就会觉得“好烦!算了!随便!”,或者美滋滋地做起白日梦来吧。)
当然,Johnson也说了,这两个方法对个人来说没那么实际。但它们的精神是可以借鉴的,那就是尽量吸收多元化的意见,挑战个人固有观念,掌握和研讨更多变量因素。
可是,我觉得,就算真做到如上所述,你真就能确定自己的决定是明智的吗?最好的办法,还是像哲学家们建议的那样,做了什么选择,就去探索和欣赏这项选择带来的一切。
我始终觉得,没有不明智的决定,只有不明智的人。会生活的人,无论结不结婚,生不生孩子,都能过得开开心心。不会生活的人,不管走哪条路,都是悔不当初。就算你发现自己变成了当初不喜欢的人,如果你现在感觉挺好,那也就挺好的不是吗?

2019年1月17日星期四

Jan. 21 2019 何韵诗:人的根随时间流逝而新生

Island Song by Jiayang Fan

2017年春天,在她的多伦多演唱会开始前,香港歌手何韵诗在铺着红布的供桌前拈香祈祷。演出前为神灵上供是香港娱乐圈的传统。表演者希望借此得到上天佑护,让地方神灵谅解表演造成的喧扰。

何韵诗说,她并不信神,但精神元素在她的生命中占有重要地位。“仪式并不等于信仰”,她说,像这样的上供仪式是“致敬过去,出于尊重,而不是畏惧。”

从2016年开始,何韵诗就以烧鼠尾草的方式来净化身边的能量。(sage,我开始以为是烧艾草,因为国内比较常见。不过查了一下,国外好像确实流行烧晒干的鼠尾草,和艾草不一样。)不管她走到哪儿,身上都带着鼠尾草辛辣的芳香。

内在的精神力量让何韵诗显得格外有个性。她是香港第一个公开出柜的女歌手,也是最为积极发表政治意见的艺人之一。当然她也是香港流行乐坛的重要人物,见证了粤语流行乐的兴盛与衰落。

从上世纪7、80年代开始,随着香港电视传媒的发展,粤语流行乐开始崭露头角。当时的中国大陆还处于封闭状态,香港担起了华人文化输出的重任。就像香港这个充满活力的小岛一样,香港乐坛在不断吸收外来元素中发展新生。很快,粤语歌曲的影响力超越了香港,扩展到大陆、韩国、日本和东南亚。

90年代,是粤语流行乐的黄金年代。在1996年,何韵诗参加了香港TVB举办的新秀歌唱大赛,最终获得冠军。不过,那时的香港乐坛已经越来越趋于保守,何韵诗单从外貌来看,就不符合当时的主流审美。因此,虽然获了奖,她也只能主持电视节目、在连续剧中演些小角色。

最后,TVB终于让她唱歌了,但给她的竟然是一首儿童歌曲。出离愤怒的何韵诗把这首歌唱成了摇滚风格。没想到,1997年发行的这首歌意外地成为了热门金曲(没搜到歌的名字,维基百科上写她最早的歌是1998年和梅艳芳一起唱的)。

受到鼓励的何韵诗将自己的录音demo寄给了梅艳芳。梅艳芳被她的才华惊艳,决定收她为徒。为梅艳芳写歌,与她同台表演,让何韵诗渐渐也有了名气。当然,梅艳芳教给何韵诗的不仅是音乐,还有表达政治意见的无畏无惧。

2003年,梅艳芳因癌症去世,何韵诗踏着师父的脚步继续前进。她连续赢取音乐大奖,发布的歌曲占据排行榜首。她用一首又一首的歌曲,探索着粤语流行乐的潜力。

2008年,为了能更自由地尝试有商业风险但具社会意义的项目,何韵诗自己组建了工作室。那一年她发布了专辑《Ten Days in The Mad House》,希望唤起人们对精神疾病的重视。而她的第一张国语专辑中,则专门为一位政治人物献上了《西伯利亚开满蜡梅花》。

不过,发表政治意见,也让何韵诗近年来损失了中国大陆市场,甚至找不到大公司赞助演唱会。她自嘲说,自己越来越有创造性。没有大公司赞助?那就找小公司。她最后找到了300家香港本土小公司共同赞助,50000张票在一个小时内售罄,一样漂漂亮亮开了演唱会。

也是在近年来,中国大陆的娱乐业超越了香港,大陆人找到了自己歌坛的天王与天后,香港乐坛和粤语歌曲的黄金时代落幕了。一个数字就可以说明一切:1998年,香港唱片工业年收入有16亿港币,而在2017年,这个数字降到了2亿港币。

和唱片业一样,香港本身也不复以往的辉煌。面对来自大陆的游客,香港人的感受错综复杂。人们常把香港回归大陆比作离家多年的孩子回了家。但在现实中,一位离家多年,和家人在不同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回家后的生疏感或许多于看到亲人的喜悦。对香港来说同样如此

很多人认为,同是中国人,就有着同样的根。何韵诗则在她40岁那年写的回忆录《Seeking》里,探讨了“家”与“根”的不同。她说,“根”其实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根深蒂固:“就像适应性强的植物,人的根也随时间流逝而新生”。

何韵诗的“根”在哪儿呢?她1977年出生于香港,父母都是教育工作者,祖父母则在1949年后由大陆搬迁来香港。在那段时间,有不少大陆人来到香港。到60年代早期,全香港只有不到一半的人是真正在这里出生的。

9岁那年,父母第一次带何韵诗回大陆度假,让孩子们了解他们的“根”。但对小小的何韵诗来说,这次旅行给她留下最深的印象,却是街边一个光着上身卖包子的小贩。过往的车辆让包子上铺上了一层灰,但卖包子的人和买包子的人似乎完全无所谓。“灰尘吃起来是什么味道的?为什么人们不介意吃铺满灰尘的包子?”是何韵诗反复思考的疑问。

对何韵诗来说,相比大陆,加拿大蒙特利尔更像她的根。11岁时,她和父母一起移居到这里,住在郊区的一座房子里。对她来说,这座房子就是家的象征。虽然父母最终卖掉了那栋房子,但她发誓,一旦这栋房子重返房产市场,就一定要买下它。直到现在,每次来到蒙特利尔,她都要回这栋房子看一看。

在去年的蒙特利尔演唱会上,何韵诗最后为这座教会她“怎样做一个人”的城市唱了《蒙特利尔》这首歌。唱完后,她说:“我的价值观,我的独立思想,我的原则,我的叛逆倾向,它们的根都在这儿。”

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

Jan.14 2019 一位热爱艺术的贼,创造了巴黎世纪大窃案

A Night at The Museum by Jake Halpern

拉雪兹神父公墓是巴黎最大的公墓,肖邦、普鲁斯特和王尔德在这里静静沉睡。在Vjeran Tomic成为整个巴黎的谈资前,他就每天在这里练习日后让巴黎人震惊的爬墙技巧。Tomic说,高大沉静的墓碑似乎在发出无声的召唤,让他忍不住想爬到墓碑顶端上去。

Tomic1968年出生于巴黎,他的父母是来自波斯尼亚的移民。由于母亲病重,父亲便将1岁的Tomic送到波斯尼亚的祖母家。11岁时,Tomic才回到父母身边。那时他几乎认不出自己的父母,也不会说一句法语。

因此,Tomic和家人的关系十分紧张,但他在学校的表现还行,尤其喜欢绘画。无聊时,他便在巴黎的大街小巷闲逛。

16岁的一天,Tomic逛到了橘园美术馆。他被美术馆中陈列的几幅雷诺阿儿童画所吸引。在Tomic眼中,雷诺阿笔下的世界是有别于现实的平行空间,像魔法一般点亮了灰暗的巴黎。艺术,深深感动了Tomic。

回家后,Tomic向父母宣称自己以后要做画家。这个念头自然被嗤之以鼻,他开始产生了逃家的念头。渐渐地,Tomic连学校也不大去了,和朋友们终日游荡,拉雪兹公墓附近一处废弃的仓库成为了他们的大本营。

为了维持生活,这帮男孩从附近的一家工厂偷来玻璃制品,再拿到跳蚤市场上贩卖。他们还尝试着攀上高耸的公墓围墙,以此作为跳板,爬进附近的公寓里。

Tomic的攀爬和盗窃技巧日渐成熟,他开始“光顾”起了更富裕的社区。他通常独自行动,翻越高墙、跨过屋顶、撬开门锁。Tomic经常会“访问”同一间公寓好多次,不拿任何东西,只为找寻最有价值的物品。他最爱的是体积小又容易出手的珠宝。

设计师菲利普·斯塔克(2016年受邀设计了小米MIX手机)的家就曾是Tomic的下手对象。Tomic只从斯塔克家偷了一样东西——他女儿从母亲那里继承的一件珠宝。斯塔克说,自己完全不了解Tomic,不过感觉这个悄悄来又悄悄去的神秘人物是一个像亚森·罗宾(Arsene Lupin,法国作家莫理斯·卢布朗书中风流倜傥劫富济贫的侠盗)那样的绅士盗贼。

当然,Tomic可不是小说里那等理想人物。他身上背了很多犯罪指控:贩毒、盗窃、抢劫、发死亡威胁、非法拥有武器,等等。他的一位朋友形容Tomic给人的感觉是“粗暴又有点神秘”。

但Tomic也不是人们通常印象中的窃贼。他喜爱美术、古典音乐、大自然、动物、奶酪和葡萄酒。G-star裤子、纽百伦跑鞋、羊绒滑雪帽和鳄鱼牌内衣是他的标配衣装。Tomic继续保持着在巴黎城中漫步的习惯,朋友们说他像诗人亚瑟·兰波(Arthur Rimbaud,19世纪法国天才诗人)。

Tomic最爱的是高雅艺术。他欣赏马蒂斯“喜悦跳动的色彩”、克利姆特的“肉感”和雷诺阿在“儿童画中呈现的甜蜜”。有一天晚上,他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从一家博物馆里偷了五幅画。Tomic觉得,这一定是一种预兆。

2010年5月,Tomic在塞纳河边散步,走到了一座装饰艺术风格的建筑旁。透过窗户向室内望去,他发现墙上挂着一副立体主义绘画。吸引Tomic的倒不是那副画,而是那扇窗户。他发现,自己曾经拆卸过和这一模一样的窗户。之后,他了解到这座建筑就是巴黎现代艺术博物馆。

几天后,Tomic前往博物馆参观。他注意到,虽然博物馆墙上安装的移动探测器应该在有人经过时,从闪绿光转变为闪红光,但好些探测器似乎已经不管用了,一直闪的都是绿光。于是,Tomic开始正式计划把他偷画的梦变为现实。

艺术作品虽然价值连城,但并不受小偷青睐。因为有名的画太烫手,哪怕是按照估价十分之一的价格出售,也很少有人敢接手。

不过,Tomic倒是有一位生意伙伴,Jean Michel Corvez。Corvez是一位法国商人,他拥有好几处产业,包括一间画廊。从2004年两人相识开始,Tomic通过他转手卖出了价值9万欧元的物品。

参观完博物馆后,Tomic来到Corvez的画廊,和他聊起了这件事。Corvez说,自己在帮人找一副莱热(Fernand Léger,法国立体派画家)的画,而博物馆正好收藏了一幅他的《烛台静物》。这幅画上次借给另一家博物馆展出时,保险是400万欧元,它的市价应该比保险价还要高。Corvez给Tomic报价4万欧元,让他帮忙搞到这幅画。

2010年5月14日,Tomic开始行动。连续六天,他在每天凌晨时分,来到美术馆一扇处于摄像头死角的窗户边,耐心旋下窗框上的每个螺丝,在本来放螺丝的孔洞里填上和窗框颜色一样的塑模粘土。

5月20日,一切工作就绪。Tomic用两个真空吸盘轻轻取下窗户,进入博物馆内。确认没有引起任何警报后,他开始了行动。

Tomic首先取下莱热的画,完成了Corvez的委托。接着,他又拿了马蒂斯的《田园诗》、莫迪利亚尼(Amedeo Modigliani,意大利表现主义画家)的《拿扇子的女人》、毕加索的《豌豆与鸽子》以及布拉克的《艾斯塔克旁的橄榄树》。

本来,只拿莱热的那张画就够了,但Tomic完全无法控制自己。他说,看到喜欢的画,就好像遭受到情感上的重击,他非拿不可。

Tomic的一位朋友曾将他比作一位可以感知艺术作品的力量,与其交流的萨满巫师。Tomic同意这个说法。他说,当自己触摸一件古董物品时,能感觉到它在诉说一代代人的往事。

那一天,Tomic差点就要拿第六幅画,莫迪利亚尼的《蓝眼睛的女人》。但他说,当自己正要取下这幅画时,突然感觉到这幅画在对他说:“如果你拿了我,你将后悔终生”。一股巨大的恐惧袭来,他只带着到手的那五幅画离开了博物馆。

当天晚上,五幅名画从博物馆失踪的消息传遍了整个世界。这些画是巴黎现代艺术博物馆最重要的收藏,总价值估计超过7000万美元。这是自1990年波士顿伊莎贝拉博物馆失窃以来最大的盗窃案。

窃案发生6个月后,法国警方还没找出有用的线索,直到一位匿名举报人告诉了他们Tomic的名字。通过电话窃听以及跟踪,警察大致确定Tomic就是那个偷画贼。不过,他们迟迟没有作出逮捕的决定。

这五幅画并不好出手。有顾客花8万欧元买了莱热的画,但知道博物馆失窃的消息后,这位顾客将画退还给了Corvez,连自己的钱都没要回。倒是那副莫迪利亚尼的画找到了买主,33岁的钟表匠Yonathan Birn。

Birn把这幅莫迪利亚尼存在银行保险柜中。因为他的钟表店安保措施齐全,Corvez便和Birn达成协议,将另外四幅画藏在他店里的一个大衣橱后面。

到2011年春天,Tomic手头的钱已经花光。他闯入了一户高级住宅,偷走了户主收藏的手表和一副毕沙罗的画。他不知道的是,警方一直在跟踪他的行动。很快,Tomic就被逮捕了。

在审问中,Tomic不无骄傲地承认,自己是五幅名画失窃案的始作俑者。警方同时突击搜查了Corvez的画廊和Birn的钟表店,但没有找到那些画。

Birn说,其实在警方搜查时,那四幅画就藏在大衣橱后面,但没人注意到。在搜查结束后,他从保险库拿回了那副莫迪利亚尼。惊恐万分的他把所有五幅画都毁掉了,扔进了店外的垃圾桶里。Birn和Corvez很快也被逮捕。

不过,很多人都认为Birn没说实话,就连他的妻子也怀疑丈夫是否会把这些画扔进垃圾桶。Corvez也作证说,以Birn的智商,他不可能干这种蠢事。但是,Birn坚持这一点,警察也没能在任何地方找到这五幅画。

经过这场“世纪大窃案”,假如这些画再出现在市场上,一定会身价倍增。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本来并不出名,直到1911年被盗走又寻回后,才成为为世人瞩目的名画。Birn一定知道,当他出狱后,如果那些画还在的话,定会为带来不可估量的收益。

2017年1月,巴黎高等法院开始对这起盗窃案的审判。Tomic的故事传遍了整个巴黎,记者们给他取了个外号,叫“蜘蛛人”。

对这位技艺高超、热爱艺术的窃贼,法国公众的感觉复杂又微妙。因为在法国文化里,人们向来对扰乱既有秩序者有着更多的宽容和同情。一位法国记者说,Tomic的这场盗窃案拥有侠盗罗宾故事里的所有元素:“一次超乎寻常的盗窃,近乎完美的组织,没有暴力,由一位艺术家一样的人进行”。

最终,Tomic被判刑八年、Corvez七年、Birn六年。和Corvez与Brin的慌乱相比,Tomic在离开法庭时镇定自若。在监狱里,他用写信和练习画插画打发时间。他设计了许多瓷器,有卵形的糖罐,以及高脚杯样式的茶杯,希望在出狱后将它们制作成实物。Tomic说,自己不会成为下一个雷诺阿,但他很感激自己终于有时间创作艺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