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8日星期五

Mar.2 2020 因为山在那儿,所以我们要登山

The Altitude Sickness
by 
Nick Paumgarten

——“为什么要攀登珠峰?”

——“因为它在那儿。”

这是英国探险家乔治·马洛里接受《纽约时报》记者采访时的回答。这段对话后来演变成登山界历史上最广为人知的名言:“为什么要登山?——因为山在那儿”。

就在这段对话后不久,1924年6月,马洛里(George Mallory)和同伴安德鲁·欧文(Andrew Irving)挑战攀登珠穆朗玛峰北坡。据说有人目睹他们依靠自制氧气罐、冰斧和棉线绳登上近乎垂直的第二台阶,但再没有人看到他们回来的踪迹。

七十五年后的1999年5月,由BBC和NBC体育频道赞助的一只登山队前往珠峰,尝试搜寻马洛里和欧文的下落。就在搜寻开始的几个小时后,美国登山家康纳德·安科尔(Conrad Anker)在8157米高度的北坡上发现了一具冰冻僵硬的尸体,衣服上绣着马洛里的名牌。

说着“因为它在那儿”走向珠峰的马洛里,永远地留在了那儿。
马洛里(脑后有白色标记的就是)登山前和当地人合影。
发现马洛里尸体的安科尔今年57岁,曾率领户外品牌North Face的登山队长达26年,是登山家中的明星。

在登山圈子里,有个特别流行的说法:登山家有年纪大的,也有胆子大的,就是没有年纪和胆子两者都大的。这么看起来,年近花甲的安科尔算是个例外。

登山是世界上最危险的运动之一,出发前,登山者要做好诸多准备,其中最重要的,便是准备面对死亡。几十年职业生涯,安科尔目睹过诸多友人死亡,自己也曾濒临死亡边缘。

人总有一死,但世上大概很少有人积极主动赴死。可是对向往踩在山巅的人来说,山峰的诱惑远大于死亡的恐惧。

就在发现马洛里尸体的同一年,安科尔和好友艾利克斯·诺威(Alex Lowe)以及摄影师大卫·布里吉斯(David Bridges)一同攀登位于喜马拉雅山脉的希夏邦马峰。

希夏邦马峰海拔8027米,虽然它是全世界14座超过8000米的山峰中最矮的一座,但要把它踩在脚下并不容易。“希夏邦马”是藏语,意思就是“气候严酷”。2002年北京大学登山队的五名学生就命丧此处。
左边的高峰就是希夏邦马峰。
1999年10月5日,安科尔、诺威和布里吉斯向峰顶进发。正当他们穿越一处冰川时,上方1800米处的冰塔崩塌,一道150米宽的雪瀑向三人头顶倾泻而来。诺威和布里吉斯被冰雪掩埋,安科尔侥幸逃出生天。

早逝的诺威留下了妻子詹妮弗和三个儿子,其中年龄最大的孩子也只有10岁。作为他最好的朋友和登山伙伴,安科尔开始时常前往诺威家在的蒙大拿州波兹曼市,代替好友照顾他的家人。

目睹同伴离去,很多登山者往往会留下心理创伤,反复在心中自问“为什么死的是他而不是我?”。安科尔借由照顾友人妻儿疗伤。两年后,他和詹妮弗结婚,收养了诺威的三个儿子。

17年过去,到2016年,诺威和布里吉斯的尸体才被一组登山者发现。安科尔带着詹妮弗和三个孩子取回了诺威的尸体,把他的骨灰撒在了波兹曼附近的一座以他名字命名的山峰上。
安科尔(右)和诺威在1995年时的合照,他们是几十年的好友兼登山伙伴。
同一年,安科尔在攀登喜马拉雅山脉卢那里峰时突发心脏病,队友大卫·拉玛(David Lama)呼救来直升机,才再次侥幸留了一条命。但心脏病意味着安科尔从此告别了登山运动。

去年四月,挽救过安科尔生命的拉玛和他的队友一行三人在攀登加拿大落基山脉的一座山峰时遇险身亡。去世时,拉玛才28岁,他的两位队友也分别只有35和36岁。

死亡的阴霾总是伴随安科尔左右,或者应该说,每一个登山者都生活在这片阴霾之下。​安科尔有足够强大的自我驱走晦暗,而有些人却不能够。

在博兹曼,安科尔结识了一位年轻的登山者海登·肯尼迪(Hayden Kennedy)。肯尼迪绝对是一颗登山未来之星,25岁就获得登山界最高荣誉金冰镐奖(Piolet d'Or)。他的女友在大学念数学专业,也是一位登山和滑雪爱好者。

2017年10月7日,肯尼迪和女友一起出发攀登波兹曼的一座雪山,途中遭遇雪崩。肯尼迪从雪中挣扎逃生,女友却被淹没。肯尼迪在茫茫雪地上徘徊挖掘了好几个小时,试图救出女友。虽然他清楚地知道,被雪崩埋没的人,基本上活不过20分钟。

最终,肯尼迪放弃了搜寻,开车回家。当晚到家后,他写下长达15页的遗书,把女友死亡的责任都揽到自己头上,然后吃下过量止痛药自杀身亡。

每一年登山季,都会发生让我们这些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平面上的人听起来胆战心惊的故事。可故事再吓人,也吓不倒渴望在竖直高度上生活的登山者。

汤姆·巴纳德(Tom Ballard)的母亲1995年攀登K2峰时遇难,但巴纳德依然无惧山颠。2019年2月,他挑战攀登全世界最危险的登山路线之一,位于巴基斯坦的南迦帕尔巴特峰。队友丹尼尔·纳迪(Daniele Nardi)为了这次行动,不得不暂别妻子和仅六个月大的儿子。
纳迪和巴纳德都没能征服南迦帕尔巴特峰。他们一个追随去了母亲的世界,一个永远告别了现世的妻儿。
南迦帕尔巴特峰,看起来美丽圣洁,但别名“死亡之山”。
据说近几年来,登山运动员的死亡率好比战场上赤裸裸拼斗的士兵的死亡率。但无论士兵、警察、或消防员,他们的死亡或是为别人牺牲,或是不得已而为之。登山者却是自愿选择将生命交给无常。因此,有人把登山和吸毒相比。这两者都很自私,让人上瘾,最终直至死亡。

作为圈里少见的年纪大又胆子大的前辈,安科尔越来越感觉孤独。他的大部分朋友和同伴都在登山中先后离去,而他自己的登山生涯无法继续。他觉得,这种生活比遇险死亡还难过。

在日复一日中慢慢消磨生命,或是攀向世界最高处踩在生命边缘,究竟哪一个更加轻松?普通人和登山者给出的答案,当然是不一样的。

为什么会有人爱上登山?和所有运动项目一样,它艰苦、严酷,身体和精神要经历常人难以承受的折磨。和其它运动项目不一样,登山不是一项可以量化的活动,它没有第一名,没有世界冠军,没有掌声和大众崇拜的目光。

登山也不像某些运动项目能带来巨额财富。登山者通常需要运动厂商或媒体赞助。户外品牌North Face是登山界的主要赞助商,和它签约的明星登山家能拿到六位数年薪,一般登山运动员可能就只有几千块赞助费,甚至只有免费装备而已。North Face也不为它赞助的运动员购买健康或人身保险。

但钱不是登山者的追求,荣誉也不是,名次也不是。登山者追求的只是山。山矗立在蓝天下静默无语,却就是能勾引起他们往上爬,一直爬,爬到山尖尖最顶端去看一看的愿望。为什么要登山?对,因为山就在那儿。

据说在登山过程中,人的注意力会无比集中,登山者在竖立的冰面攀爬时能进入禅定状态。登山是孤独的自我征服,是个人与世间万物的交融,是体验仅有当下,没有之前也没有以后的这一刻。

上古时代,人们相信世间万物皆有灵性。山有山神,水有水神,连风雨雷电也都是神。神是高于人的存在。直到现在,全世界也有许多神山,接受朝拜者的仰慕。登山让人无限接近神灵,把人带到和神一样高度的境界。

为什么会有人爱上登山?因为山在那儿。因为人心中就潜伏着这么一种冲动,去征服高耸的山峰,探索未知的世界,体验生存的渺小与岌岌可危,感受某种比人本身,比人类世界本身更宏大的东西。

这种冲动鼓励有的人去攀登高峰,同样的冲动也鼓励另外一些人飞上月球,或者绘出金黄灿烂的一瓶向日葵。

突然想到上上星期写过的《人类简史》。为什么是智人,而不是别的生物在这几万年间站到地球生物链的顶端?或许,原因之一就是我们中有那么些人,总想要站到山的顶端吧。

【《纽约客》这篇文章主要讲登山者的“survivor's guilt(幸存者的罪恶感)”,但是我看文章更被登山者本身打动,所以就自我发挥了。如果对本来文章主题感兴趣的话可以点原文链接了解一下(但我觉得作者也没讲得太清楚,这种心情就是很难讲清楚的呀)。】

公众号:NotesofTheNewYorker

2020年2月17日星期一

Feb.17 & 24 2020 《人类简史》,一部世事无常,万物皆空的历史

The Really Big Picture
by
Ian Parker

Yuval Noah Harari是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的历史教授。他年轻、羞涩,不善社交,上课前总要先写好讲稿。从2008年开始,他把自己给本科生上的一堂世界历史课的讲义,编写成了一本书。

短短几年间,这本名叫《人类简史(Sapiens:A Brief History of Humankind)》的书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在全世界卖出1200多万本。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推荐说,他看到这本书的感觉,和第一次看到埃及吉萨大金字塔时的感觉一样。

一本讲述世界历史的书,是什么魅力让它如此畅销?看完《纽约客》对Harari的采访,我当即在亚马逊上下单,花几天时间一口气读完,然后也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买的是美国版《人类简史》,国内也有中文版本。
《人类简史》不是那种按年代顺序依次叙述世界大事件的历史书。Harari从7万年前智人出现,一直说到当下世界。他像身处国际空间站或宇宙更深处的远望者,遥观太空中这颗小小的蓝色星球,纵览大局而非一点一滴的历史细节。

这种特色从书一开始就表露无遗:

“大约140亿年前,大爆炸形成了物质、能量、时间和空间。有关这些宇宙基础特质的故事被称为物理。

过了30万年,物质和能量开始合并成复杂的结构,叫做原子,原子又结合成分子。有关原子、分子及它们间交互作用的故事被称为化学。

大约40亿年前,在一颗名叫地球的行星上,某些分子结合形成了某种大型且精妙的结构,叫做生物。​有关生物的故事被称为生物学。

大约7万年以前,属于智人这个种类的生物开始形成更加复杂精细的结构,被称为文化。这些人类文化后来的发展就被称之为历史。”

接下来,Harari用三场革命来概括智人从古到今的历史。第一场是7万年前历史开端的意识革命(cognitive revolution);第二场是12000年加速历史进程的农业革命(Agricultural Revolution);第三场是开始于约500年前,我们正身处其中,并且有可能终结智人种族的科学革命(Scientific revolution)。

关于第一场意识革命,Harari着重讨论了为什么是智人,而不是例如尼安德特人之类的其它人类种族成为优胜者。他认为重要原因在于,智人的语言能够表达不存在的事物。

大猩猩也有简单的语言,会在危险时刻叫喊“狼来了!”。但只有智人,不仅会在狼来的时候喊来了,还会创造出不存在于世界上的狼神,或者山神、树神,风雨雷电之神。

智人能创造出自然界没有的神灵、概念、主义、思想,Harari将其统称为虚构(fiction)。生物和社会学观察表明,一个自然族群,比如大猩猩,能容纳的最多数目大约为150人。​让大量陌生人有效率地为同一目标协作,虚构的力量功不可没。

从古至今,人类都生活在虚构中。金钱是一种虚构、公司是一种虚构、国家是一种虚构、宗教是一种虚构。只要有人相信,虚构就存在。​两位素未谋面的律师可以立刻就一个案子合作,因为他们都相信法律、正义、人权,当然还有金钱等虚构的概念和主义。

因为智人有能力虚构,也就有了迅速改变自身行为、群体组织、社会结构的能力。生物的自然行为写在DNA中,非数万年的进化无以改变。从几十万年前到如今,大猩猩的群体都是一样的生活方式。而虚构的更替,能让整个人类社会在几十数百年间发生巨变。

至于第二场农业革命,Harari说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大的“诈欺(fraud)”。为什么这么说呢?Harari认为,进入农业社会以后,个人的生活质量比起采集-狩猎时代的人类下降了。人需要投入更多的劳作和时间在土地上,吃的食物更加单一化,更容易遭遇饥荒。

农业给人类带来的唯一好处是,单位面积的土地能养活更多人。如果衡量一个种族成功的标准只看它能否繁衍,那农业有助整个智人种族成功。但对每一个个体来说,农业让他走上了一条比老祖宗辛苦得多的道路。农业革命的本质就是,让更多人在更坏的环境中生存下来。

​现在,我们正处于科学革命的风暴之中。这场从500年前开始的革命把人类从土地中解放出来,送进资本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温柔乡。

​科学革命带来诸多变化,让人类从开辟新大陆到走上月球。在这些变化之中,Harari认为最重大的,是家庭和社区的在人类社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多地被主权国家(state)和市场(market)所取代。

在过去,人类的大部分日常所需都从家庭和社区获取。主权国家很少有全国性的福利、健康或教育系统。​一些疆域广大的帝国甚至把部分税收和司法的权力下放给社区和宗族。离开家庭和社区,个人无法存在。

现代主权国家和市场鼓励个人主义。国家为个人提供教育和保障,市场为个人提供工作和日常所需。作为个体的人,我们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但这自由有其代价:通过鼓励个人主义,国家和市场将人与人分隔开来。它们可以更方便地干预个人生活,个人也更缺乏反抗的力量。

当然,人是情感的生物,因此家庭和社区不可能完全消失。由父母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是现代社会的基础。但是,和过去的大家族比起来,今天的核心家庭更深地受到主权国家和市场的影响。​

社区则被“想象社区”所取代。主权国家创造出“民族国家(nation)”的概念,市场创造出“消费者群落”的概念。这两个概念让人们以为自己和其它成千上万素未谋面的人一起属于某个族群、某个实质上是虚构的社区。
作者Harari的推特头像
在书最后,Harari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从7万年前至今,生活在高科技社会中的我们,比以前在树林子里采野果打猛犸兽的祖先们更幸福吗?第二个问题是,剧烈发展中的人工智能、生物工程和基因改造,会让人类彻底变成另一种形态吗?

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我就不剧透了。反正,不管是Harari本人,还是其它学者,都没法给出肯定的回答。不过可以一提的是,在解答有关幸福的问题时,Harari特别提到了佛教关注当下的冥想理念。

虽然不是佛教徒,Harari每天都会静坐冥想,每年去印度参加长时间的静修。《人类简史》的故事部分反映着佛教的基本理念:世事无常,万物皆空。

Harari说,写作这本书的目的之一,就是向读者展现很多人们习以为常的社会结构,包括家庭、财富、宗教、国家、文化,既不是真实存在,也不会永恒不变。一切都在发展,一切都在变化,就是历史,就是人类。

每个人读这本《人类简史》,都有不同的感受。有读者评价,这本书让她意识到自己是古往今来生活在这世界上的无数生物之一,从而理解自我之渺小。有人说,Harari的论述鼓励他更关注自身的需求,而不是无时无刻盯着别人的反应。

我读这本书,除了为Harari提出的诸多新鲜观点,以及他通俗明白的叙述方式惊艳外,还特别喜欢字里行间的“世事无常,万物皆空”。对中国人来说,万物皆空不是什么稀奇的道理。但Harari说我们熟悉的社会建构皆为虚构,让“空”这个空荡荡的概念仿佛落到了实处。

我觉得,认识人生的空,不是叫人两手一摊,什么都不干,什么都无所谓。恰恰相反,只有认识到我们生活在其中的诸多社会概念的空,才让人能够懂得人生有所为,有所不为。认识到金钱、公司、国家、宗教都是空,才知道应该把仅有的那么一点点时间和精力,都分配去给生命中的哪些人,哪些事。

公众号:NotesofTheNewYorker

Feb.10 2019 暗杀苏莱曼尼:以举国之力实行的一场谋杀

在前面随便写几句。这几天专注刷微博看新闻,几乎没心思读书写字。虽然我不在国内,但网络让距离化为零。一波波消息潮涌而来,每次心说“不会再糟了吧”,每次都有更糟的像不会游泳的人被扔在风暴大海中央,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纽约客》是全世界最好的新闻文化杂志之一。我写这个公号有两年,一直怀着个小小的愿望,希望能帮助一些懒得读长篇大论英文,或不太接触英文媒体的人,了解全世界最好的记者和作者们在写些什么。虽然关注者不多,但哪怕只有几个人因为我写的东西,而对《纽约客》或文里提到的其它什么感兴趣,我就觉得很满足。

但面对最近的现实,我突然觉得自己一直写的东西都没太大意义,无非是转述一些有趣的故事,或者借机抒发自己的小情绪小感受罢了。这些轻飘飘的文字到底有什么用呢?真希望自己能多做一点实际的事情,而不是写一些无谓的文字。大家会有这样的情绪吗?

【啊,文章写完了回头再来补上一句,不管怎样,希望大家都过得好好的,都能健康平安​。】​

Last Man Standing
by
Adam Entous & Evan Osnos

从一开始,2020就注定是不平静的一年。刚过完新年,1月3日,美国无人机炸死了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将领卡西姆·苏莱曼尼。苏莱曼尼是伊朗权力领袖之一,掌控遍布中东地区的民兵组织。或许很多年后回头来看,他的死会是历史进入某个新阶段的标志。
卡西姆·苏莱曼尼
人杀人犯法,那以举国之力杀人该怎么说?国家层面的谋杀,走在法律边缘,无视道德界线。1907年,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曾发布国际和平公约,禁止在非战争期间杀死外国政府官员的行为,但没有国家真把公约的条条款款当回事。

1954年,美国中央情报局CIA炮制了一份“谋杀手册”,详细讲解该如何进行它所谓的“极端措施”,包括一些耸人听闻的手段,比如用绳子或电线结果对手。从1960年到1965年,CIA至少8次尝试暗杀古巴总统卡斯特罗,其中一次是送给他一盒有毒的雪茄,当然都没能成功。

1975年,美国国会开始调查情报机构滥用权力的问题,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的暗杀计划震惊大众。福特总统命令,任何美国政府机构都不能参与政治暗杀行动,他之后的几任总统又接连下令强化这一规定。

但区区一纸禁令拍不散政治漩涡,尤其911事件后,美国政府的“极端措施”卷土重来。从2007年起,美国和以色列加强了两国情报部门合作;精准武器的出现和手机的普遍应用也让暗杀更方便。

据统计,以色列在1948年到2000年间共进行了500起暗杀攻击。而从2000年到2018年,这个数字大大增加,在这十八年间以色列竟然组织了大约1800起暗杀攻击。

美国也不甘其后。美国把这种精准谋杀某个敌对人士的行动美其名曰“目标打击(targeted killings)”,与暗杀(assissnations)相区别。奥巴马执政八年内,针对各恐怖组织展开了572次暗杀行动,其中最“辉煌”的战绩就是杀死本拉登。特朗普上台后这三年,美国政府已经至少发起了262起“目标打击”。

苏莱曼尼死后,美国政府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为什么要杀他的理由。特朗普发推说理由“不要紧”,因为苏莱曼尼有“恐怖的过去”。美国最高领袖对暗杀合法性的不在乎说明了一个阴沉的真相:一个国家做出谋杀的决定不取决于法律,而是取决于一系列政治、道德和利益考量。

杀死苏莱曼尼的决定,实际上早在12年前就已现端倪。​它开始于2008年2月黎巴嫩伊斯兰圣战组织高级领导伊迈德·穆格尼耶被暗杀事件。
伊迈德·穆格尼耶
以色列从2006年起计划杀死穆格尼耶,由情报机构摩萨德负责。地点是暗杀能否成功的关键。2007年,摩萨德通过追踪穆格尼耶手机发现他在大马士革有一处秘密公寓,很适合作为暗杀地点。

摩萨德和CIA有合作关系。CIA驻大马士革的特工们负责在穆格尼耶的公寓附近装满摄像头,把他的一举一动实时传回到摩萨德在以色列的总部。CIA还帮助以色列将暗杀用的炸弹运进大马士革,装在一辆三菱越野车上。他们打算把车停在穆格尼耶的必经之路,当他靠近时就引爆炸弹。

因为担心伤及无辜平民,美国总统小布什曾一度叫停CIA参与这次行动。但以色列方面通过试验证明,炸弹只会制造一个5米范围的锥形死亡区,控制得当就不会造成他人伤害。小布什最终以只能杀死穆格尼耶一人为条件,批准CIA继续和穆萨德合作。​

2008年2月12日,一个冬日的夜晚。穆萨德特工发现穆格尼耶正打算前往秘密公寓,他们立刻指挥载有炸弹的越野车停到指定地点,打算当他一走进死亡区就马上引爆。

但问题出现了。穆格尼耶不是一个人,还有两个人伴随着他。一个是叙利亚军事指挥官穆罕穆德·苏莱曼,另一个就是苏莱曼尼。三位分别来自黎巴嫩、叙利亚和伊朗的军事领袖,因为与以色列和美国有共同的矛盾走到一起。

只要按下引爆按钮,这三人都将化为灰烬。但因为布什只允许杀死穆格尼耶,当时的以色列首相又正在飞机上,用卫星电话联系他需要时间。在这犹豫的一瞬间,这三人已经走出死亡区,进了公寓大门。

还好,一个小时后,苏莱曼和苏莱曼尼先离开了,穆格尼耶在10分钟后单独出门。机会终于来了,当他走到越野车旁边时,以色列特工当即按下按钮,穆格尼耶的身体被爆炸气浪掀向空中。

第二天一早,穆格尼耶的死刊登在中东各大报纸的头条上。美国和以色列都对此保持沉默。在他的葬礼上,没有看到叙利亚高级官员的身影。分析者认为,他们虽然怀疑以色列是幕后黑手,但不打算让两国冲突升级,所以隐忍不发。

以色列首相对这次行动的结果不够满意。他说,如果摩萨德当时能和他联系上,他会下令把这三人一起炸死。穆格尼耶死亡几周后,针对穆罕穆德·苏莱曼的暗杀计划准备就绪。这一次,以色列决定独自实施。​
穆罕穆德·苏莱曼
苏莱曼夏天常去他的海边度假别墅消闲。以色列决定将这里定为暗杀舞台。2008年8月1日晚上,得知苏莱曼前往别墅的消息后,一架潜艇立即载着以色列特别行动小组来到别墅海岸附近。特别行动小组由一位指挥官和6位狙击手组成,他们划小艇上岸,潜伏在事先勘测好的地点。

当天晚上,苏莱曼、他老婆以及他们的一大群客人都坐在别墅露台上。正在谈笑之间,六颗子弹从六个方位同时击入了苏莱曼的身体。包括苏莱曼老婆在内的其他人都毫发无伤。现场一片惊恐,而特别行动小组早已功成身退​。​

那天晚些时候,以色列情报机构截获了苏莱曼的助理和叙利亚总统阿萨德的一段对话。阿萨德听到消息后的第一反应是“不要惊慌,把他放在塑料袋里,离开别墅埋起来,不要有任何标记”。

阿萨德同样隐忍,他没有为苏莱曼举办葬礼或活动,甚至根本没承认苏莱曼的死。在世人看来,这位叙利亚高级领袖只是突然不再出现了。

当时一起走进穆格尼耶公寓的三个人,已经有两个不在人世,就剩苏莱曼尼了。他在中东地区知名度和曝光度都很高,以色列官员认为,暗杀他可能引发与伊朗战争的风险。或许因为如此,苏莱曼尼安然无恙地度过了这十几年。

​苏莱曼尼以他在伊拉克对伊斯兰国组织的斗争而闻名。2017年春,伊斯兰国组织已大致被控制,苏莱曼尼把战斗重心转向以色列和其它美国盟友。一年后,美国退出伊朗核协议。从此,他便和美国争锋相对。​

2019年秋天,苏莱曼尼在伊拉克的部队连续攻击了几处美军基地,伤了几个美国大兵,一位美国平民翻译死亡。在美国一轮报复性空袭后,2020年新年前夕,美国驻巴格达大使馆被纵火。特朗普哪受得住这种侮辱,他终于下令,要取苏莱曼尼的命。

接下来的事新闻里都有了。1月3日,当苏莱曼尼乘坐飞机到达巴格达国际机场后,他和前来迎接他的伊拉克人民动员部队指挥官穆哈迪斯一起乘车离开。虽然只有苏莱曼尼是主要目标,但美国方面判断穆哈迪斯“可死可不死”。12点47分,美国无人机攻击了苏莱曼尼车队一行,造成10人丧生。

距离那个大马士革的冬夜已经过去了12年。当晚聚会的三个人死于三种不同手段的暗杀:炸弹、狙击、无人机。前两起事件中,杀死他们的美国和伊拉克都避免声明责任。但在这最后一起事件中,特朗普却召开充满胜利意味的新闻发布会,表示美国对苏莱曼尼的死亡负责。

这次暗杀和美国自2002年以来组织的任何一次暗杀行动都不同。苏莱曼尼不是某个无政府恐怖组织的领袖,而是中东大国伊朗的政府官员。​伊朗和美国,无论关系多么敌对,在这一时刻并没有处于战争状态。

伊朗对苏莱曼尼被杀的反应,也和前两起暗杀事件的当事国家截然不同。苏莱曼尼的死亡没有被低调处理,他被授予身后荣耀,全国有成千上万人上街游行悼念。伊朗发出了一个信号:他们绝对不会原谅。

暗杀,无论理由多么冠冕堂皇,无论实施者是个人、组织、还是一个国家,本质上都是一场谋杀。可是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国家级别的暗杀,没有哪个法庭,能为它量刑。

很多人担心,美国的这次行动,会为将来其他国家的同等报复性暗杀活动打开一扇门。我倒是觉得,这扇门从来就没关上过。从2008年到2020年的这三场暗杀,不过是几百场暗杀行动中的三个特例,这样的特例在以后也绝不会少,说不定还会越来越多。

公众号:NotesofTheNewYorker

Feb.3 2020 世界上最大的钻石,该怎么卖出去?

The Rock
by
Ed Caesar

2019年4月,一颗黑色的星星降临人间。它是一块网球大小的钻石原石,重1758克拉,被包裹在一层黑色碳皮里。这颗星星被命名为“Sewelô”,意思是“罕见的发现”。Sewelô是历史第二大、目前世界上最大的钻石原石。
Sewelô钻石原石
钻石号称珠宝之王,不过,这顶王冠是在最近的一百年才由戴比尔斯(De Beers)集团为它戴上的。王者该是高高在上,任由人赞美膜拜,可钻石这位珠宝之王倒是很亲民,闪现在几乎每一位中产阶级未婚妻的无名指上。

印度商人从公元前三世纪起开始交易钻石,但那时它主要是作为雕琢其它宝石的工具。1477年,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马克西米利安一世送给未婚妻一枚钻石订婚戒指,是历史上已知的第一位给老婆送钻戒的男人。不过,还要等到将近400年后的1866年,当南非发现金伯利钻石矿的时候,全世界才兴起第一波淘钻潮。

1888年,控制钻石开采、制作和销售的戴比尔斯集团成立。它几乎垄断操控了全球的钻石市场,把钻石渐渐推送上王座。

20世纪初期,人们对用这种闪闪发光的透明小石头制作的首饰没多大兴趣。戴比尔斯为此雇用了一家美国广告公司来打开市场。他们商定营销策略,将钻石定位成“唯一适合中产阶级男人求婚用的珠宝”。

负责撰写广告文案的Frances Gerety回忆说,在过去,美国女人希望从未婚夫那儿得到的礼物是洗衣机或者汽车,她们觉得买订婚戒指等于“把钱扔进下水道”。为改变女人对钻石的看法,Gerety创造了“钻石恒久远(A diamond is forever)”这个口号。他们还将钻石首饰租借给名流显贵佩戴,让钻石成为价值和身份的象征。
戴比尔斯早期在美国投放的“钻石恒久远”的广告。
戴比尔斯的营销很成功,市场对钻石的需求大大增加,钻石产量也随之步步高涨。1920年代,全球钻石原石年生产量在300万克拉左右,到1970年代末,生产量攀升到了5000万克拉。随着中国和印度等新兴富裕国家的加入这场钻石热,2017年的钻石原石产量达到了1.5亿克拉之多。

这么看来,钻石这位珠宝之王的珍稀可以说是戴比尔斯集团制造的一场集体幻觉,但人类本就依靠幻觉才能生存。我们把钻石奉若至宝,不是因为它本身的内在价值,不是因为它对我们有何宝贵之处,而是因为别人觉得它宝贵。

不过,我也不赞同很多人的说法,把钻石简单否定为一场营销骗局。其实被人类社会赋予高价值的大部分物品都和钻石一样,是一场幻觉。这些幻觉或许是必要的。这世上99%的人都做不到超凡脱俗,我们需要“别人觉得宝贵/高级/深度……”的那个部分。这种感觉不从钻石上获取,也得从别的什么上获取。

好,接下来我马上要打一下自己的脸。虽然才说钻石不算珍稀,这是指一般钻石而言。有一类钻石,确实罕见而珍贵,那就是一颗即有数百克拉的超大钻石。

世界上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钻石是1905年在南非发掘出的3106克拉的库利南(Cullian)钻石。它被切割打磨成几颗,现在闪耀在英王的权杖和王冠上。
库利南钻石被切割后镶嵌成珠宝。
库里南之下,克拉数排名第二的就是文章开头提到的这颗Sewelô钻石。Sewelô是加拿大钻石开采公司Lucara在非洲博茨瓦纳运营的Karowe钻石矿中发现的。Karowe是座神奇的矿脉,在Lucara开采它的七年间,这里已经产出了数十颗超大克拉钻石。

在Sewelô之前,Karowe矿还发现了一颗1109克拉的纯净钻石。这颗钻石被命名为“Lesedi La Rona”,意思是“我们的光”。此外,这里还产出了15颗重量在300克拉以上的大钻石。

是因为Karowe矿备受上天眷顾?还是它所处的地质条件十分特殊?这些都是可能因素,但Lucara公司相信,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他们改革了开采分拣钻石原矿的方式。

其实早在1970年,戴比尔斯集团就发现了Karowe矿。当时戴比尔斯的勘探人员认为这里的钻石蕴藏量不够丰富,没有开发价值。Lucara公司的团队检查1970年的样本后发现,许多钻石原石在采样过程中被弄碎了,而戴比尔斯的数据模型没有包括这些被弄碎的大钻石。

开采分拣钻石的过程就是一个打碎矿石的过程。专业机械先将从矿里挖掘出的大块岩石打碎成小石块。这些小石块由传送带倾倒至某种特定的混合液体中。普通的石头会浮在水面上,而含有钻石的石块则会因为密度较大沉到水底。

这些沉到水底的石块经过酸液清洗,再次重复打碎和液体筛选的过程,直到最有可能蕴含钻石的原石被提取出来,进入人工分拣环节。

Lucara公司的科学家意识到,这种传统方法会毁掉Karowe矿生产的大钻石。他们改变策略,引入机场安检用的大型X光机来检验原石。在采用新系统的第一个星期,X光机就发现了一颗296克拉的大钻石。六个星期之内,X光机发现的所有大型钻石的总价值就让购买这套系统花的钱回本了。

巨大的钻石价值倾城,是稀世之珍,可有意愿有实力买得起这种钻石的潜在顾客同样稀少。前面提到的世界最大的库利南钻石,就在市场上等待了两年才被南非Transvaal政府买下。Lucara公司找到了发现大钻石的矿场和技术,可更要紧的是,它还得想办法把这些大钻石用个好价钱卖出去。

依照传统,钻石原石都是通过凭邀请函才能参加的内部拍卖会上,拍卖给钻石加工商,但Lucara公司没打算遵照这个流程。在发现Lesedi La Rona巨钻之后,它剑走偏锋,授权伦敦苏富比拍卖行进行一次公开拍卖。

Lucara公司高管说,这样做是想看看会否有富裕的收藏家把这块钻石原石当作一件艺术品收藏。这种叛逆的做法激怒了传统钻石行业,针对Lesedi La Rona钻石颜色分级不够理想的谣言四起。最终它在拍卖会上只叫到6100万美元,没达到Lucara原定7000万美元的底价。

这以后,Lucara的高管四处寻访,想为Lesedi La Rona找一位私人买主。这块超级巨钻经过了太多潜在买主的玩赏,在一次又一次被人欣赏、评估和鉴定的过程间,它的神秘性不知不觉渐渐流失,市场价值随之渐渐被消磨。用行话来说,Lucara高管的做法是“烧掉了这块钻石(burn the diamond)”。最后,Lucara无奈同意美国老牌钻石公司Graff用530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了它。
Lesedi La Rona钻石
对这次新发现的Sewelô钻石,Lucara公司不希望重蹈覆辙。为了不再次“烧掉钻石”,很多公司老客户都没能亲眼看到这颗黑色的钻石之星。

但Lucara显然也不愿就此臣服于戴比尔斯集团引领的传统钻石世界。今年1月,它宣布和奢侈品巨头路易威登合作。路易威登拥有Sewelô的50%,Lucara和另一家钻石切割公司共同拥有剩下的50%。

路易威登打算用这个方式高调进入珠宝市场,而Lucara则希望借此获取路易威登的富人客户资源。路易威登会在全世界巡回展出Sewelô,之后再将它切割加工成钻石首饰。这一次,Lucara扰乱传统钻石市场的策略看来是成功了。

大钻石该怎么卖出去的故事,就此告一段落。回看刚写的文字和查的资料,我发现非常奇怪的一点。大部分关于钻石的文章,都在讲它的4C,它有多大,值多少钱,产业链、拍卖会、品牌、营销、市场、广告。

作为装饰品的钻石,美是它唯一的价值,但很少有文章仔仔细细描述钻石本身的美。最多也就那几个翻来覆去用滥了的词汇,比如璀璨夺目、纯净无暇,等等。人们给钻石编织的幻觉,遮掩住了它本来的面目。
包裹在岩层中的钻石。
大部分钻石形成于10亿到35亿年前。那时候地球上只有一块超级大陆,光合作用正渐渐让氧气释放到大气层中,海洋中漂浮着单细胞生物。在地下深处,距离地面150公里到250公里的地幔里,钻石在高温高压下成长。

数千万年到1亿年前,恐龙或许已经称霸地球,或许已经灭亡,火山运动才把这些亮晶晶的小石头带到地层表面。它们在那儿静静躺着,一直躺到地球24小时时钟的最后零点零几秒,才被人类发现,第一次见到阳光。

我也有一颗小小的钻石,在阳光下,它散发出无数星星点点的虹彩。好像它是为阳光而生的,好像它是阳光凝结成的实体。这小小阳光在黑暗地底待了几十亿年,或许就为这一刻能在真正的阳光下闪亮。​

钻石被附加了很多价值,制造了一场举世幻觉。我没法判断钻石是否值得人们为购买它掏出的钞票,但我想,这颗小石头,所有这些在黑暗中依然阳光明媚的石头,值得它所经历的数十亿年的时间。

公众号:NotesofTheNewYor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