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mpeachment War by Jeffrey Toobin
似乎从去年开始,我就时不时能在电视上看到号召弹劾Trump的广告。CNN每天连篇累牍的报道Trump的荒唐事,从通俄门到艳星门,从开除James Comey到清扫国家公务员中的“disloyal”派(上周和本周的《纽约客》都有文章讲到类似故事),我几乎都有点奇怪竟然还没人提出弹劾。
今天一看这篇文章才知道,哦,原来早就有人提出了,只是支持者寥寥。
众议员Al Green两次提出了启动弹劾总统程序的动议,两次分别以364-58和355-66的票数被拒绝。
这个票数说明,即使在民主党内部,支持弹劾Trump的人也不多。为什么?对Trump的评价两极分化,作为反对者的民主党应该恨不得早把他拉下马才是。
美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弹劾总统的条件是他犯了“叛国、贿赂或其它危害国家的重罪和轻罪(Treason, Bribery, or other high Crimes and Misdemeanors)”。需要首先由众议院投票决定是否启动弹劾程序,再由参议院投票表决是否通过弹劾案。至少三分之二的参议员同意弹劾才算成立。
因此,如果只是由于政治理念和行为上的不合,即使总统的做法与多数派政党的想法背道而驰,也没法因此而提出弹劾。
不过,在美国历史上,被弹劾的总统只有两位,而这两位之所以遭到弹劾,其根本原因还是另一派政党想将他拉下马。一位是19世纪中期的安德鲁·约翰逊,他在参议院投票中以一票之差被宣告无罪。另一外就是大家都熟悉的比尔·克林顿了,他同样被认定为无罪。(还有一位尼克松在正式弹劾启动之前就主动辞职了。)
约翰逊的例子比较久远,克林顿的前例则历历在目。当时共和党希望在克林顿作伪证一事上大做文章,也获得了不少美国人的支持。但弹劾案繁琐耗时,公众的注意力却转瞬即逝。最后弹劾不仅没有成功,共和党还丢掉了不少议院席位。
因此,众议院少数党领袖Nancy Pelosi及大部分民主党人认为,弹劾总统只有在两党意见几乎一致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成功,否则只会落得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下场。
所以,弹劾Trump的那一天至少目前还不太可能到来。不过,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弹劾广告发布者Tom Steyer,已经在全美巡回进行了许多场于此有关的演讲。
如同Trump诉诸于极右派和那些被遗忘的人群一样,Steyer想要打动的是极左派和另一群同样被忽视的人群。究竟会否弹劾并不重要,他在发布广告和巡回演讲的过程中已经捞到了想要的政治资本。
Trump到底有没有做他被指控的那些事,大概也并不重要。弹劾Trump值得吗?每一个深陷其中的人,无非也是根据自己的利益来选择立场,这就是政治的本来面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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