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

Apr.1 2019 好莱坞最强大的造型设计师

Just Be Yourself
by Naomi Fry

【本篇原文很短,信息量不多。但我正好一边看,一边随手搜了下原文提到的各种明星造型。想想就放上来给大家看个图吧~】

Justin Bieber、Sarah Paulson和Karlie Kloss。明星、大咖演员和超模。你知道他们之间有什么共同点吗?
这三位,相信大家都知道谁是谁吧?
其实,标题已经剧透了。共同点就是,他们的造型设计师都是同一个人。

这个人就是Karla Welch。

今年44岁的Karla,服务的对象几乎都是一线大咖和超模名流。一头俏丽短发、身段小巧玲珑的她,在2017年被《好莱坞记者》杂志评选为好莱坞最强大的造型师。
Karla在Instagram上发的照片,真挺好看的。
明星造型师这个职业的历史并不太长。

最开始,电影明星们参加颁奖典礼或开幕式的服装,大多由电影工作室的服装设计师一手包办。但随着好莱坞电影工作室制度的衰落,从60年代起,明星们通常自己负责自己的造型。

直到2000年左右,各大品牌开始争相为最有名的巨星奉上衣装。为品牌和明星牵线搭桥的造型师这一职业就此诞生。

好莱坞第一位打出个人品牌的造型师名叫Rachal Zoe。她主持了一档名叫《Rachel Zoe计划》的真人秀节目,还有自己的服装品牌。
Rachal Zoe为她的真人秀节目拍摄的宣传照。
2005年前后,Zoe为Lindsay Lohan和Nicole Richie设计的波西米亚嬉皮风(boho-chic)造型,瘦小的身材配上夸张首饰、层叠薄纱衣裙和巨大墨镜,一时风头无两。
我搜到这张图的大致标题就是“人人都穿Rachal Zoe风格”。
Karla出道的时间比Zoe稍微晚一些。出生在加拿大小城的她并没有时装设计的学历背景。Karla学习的是餐饮管理,她毕业后进入了温哥华的一家餐厅做服务员,之后升任餐厅经理。

2001年,摄影师Matthew Welch来到这家餐厅用餐,结识了Karla,一年后,他们就结婚了。Karla跟着丈夫搬到了洛杉矶。
Karla和丈夫Matthew以及他们的女儿(和爸妈比起来,女儿脸好圆......)
Matthew的一大部分工作是帮杂志拍摄音乐人和歌手,Karla发现他雇用的造型师不够敬业,也没有创造力,便毛遂自荐。

2003年,Matthew为iPod拍摄了一支广告,由Karla为模特造型。她用不同的服装让每位模特的剪影表现出完全不同的特质。这则广告大受好评,被评为过去二十年间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广告案例之一。
经典iPod广告。
2006年,Karla在洛杉矶一家百货商店为她负责造型的一位歌手挑选衣物。她涂着红唇,身着条纹衬衣和Levi‘s牛仔裤。当时也在店中的Wall Group公司老板被气质独特的Karla吸引,与她攀谈起来。

Wall Group公司建立于2000年,是好莱坞一家专门代理造型师、化妆师和发型师的经纪公司。他们签下了Karla,让她走上了装扮好莱坞明星的道路。

在当今时代,明星们不再有荧屏内外之分,他们无时无刻都需要保持一致的人设。造型师便显得尤为重要了。Karla最大的本事就是,她能让每位明星焕发出时尚光彩,同时凸显充足的个人特色。

明星是一份渴求注意力的职业。Karla为明星们做的造型常常能让他们登上社交媒体的热门话题。

比如2014年,女演员Olivia Wilde在怀孕时参加金球奖。Karla没有选择安全的高腰线长裙,而是为她挑了一条Gucci的亮片紧身裙,让孕妈的形象成为了一种宣言。
Olivia Wilde当年的造型。
Karla也用造型设计来表达她的政治立场。去年的金球奖上,她为8位明星顾客选择了黑色装扮,以支持反对职场性骚扰的活动。
金球奖上穿黑衣的女人们(并不都是Karla的顾客,记得去年好像大家都很统一,只有三位没穿黑色)。
有评论家说,造型师和明星的关系就好像“有魔力的友谊,甚至像是浪漫爱情或心意相通的双胞胎”。Karla和她的许多顾客也发展出了这样有魔力的友谊。
Karla(在裙底......)和演员Elizabeth Moss一起向镜头竖起中指,instagram配文是“What we really think(这才是我们真正在想的事)”。
Karla并不仅仅满足于为明星们挑选衣服。2017年,她和丈夫一起成立了个人服装品牌xkarla。她还打算自己拍摄广告大片,甚至拍电影。

如今,Karla的许多明星顾客都将她奉若精神导师。他们的每一个造型都要向Karla请教,直到听她说一声“完全满意”。

一边看这篇文章,一边看Karla的Instagram。她给明星做的造型且不说,她给自己做的造型真是有一种“effortless chic”的感觉。

想想她从没接受过专业训练,这可能就是所谓的天分吧。【感叹一声,只有在文学艺术这个领域,勤是真的不能补拙的......】
最后发一张Karla和她的狗狗,感觉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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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2:12

2019年3月29日星期五

Apr.1 2019 埃及,混乱、矛盾又荒诞的国度

The Refugee And The Thief by Peter Hessler

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何伟(Peter Hessler)又来啦!

当然了,现在他笔下的主角是埃及人民,但故事风格依然是何伟式的生动细致,体察入微。那些外人看来荒诞,当地人视为寻常的事件,被何伟娓娓道来,总是特别好玩儿。
何伟(Peter Hessler),他一系列写中国的书《江城》、《寻路中国》、《甲骨文》应该都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了。
看标题就知道,这篇文章的主角有两位,一位是难民(refugee),另一位是小偷(thief)。他们都是何伟在埃及结识的熟人、朋友,并且通过一件箱包失窃案联系在了一起。

先来说说难民,本文的第一主角——Manu。Manu是土生土长的埃及人,在开罗为外国媒体工作。难民,是他逃往德国后获得的新身份。

为什么要逃亡呢?很简单,因为在保守的埃及,Manu偏偏是个同性恋。

Manu从中学时起,就与男同学交往。他曾因为同性恋的身份被警察逮捕,也曾被同性恋伙伴辱骂、偷抢,甚至被用瓶子打得头破血流。

不过,Manu的生活也不全是困境。他有工作和朋友,甚至有朋友来自埃及警察系统和穆斯林兄弟会。这些人对他的同性恋身份或者假装视而不见,或者干脆就并不在意。

有时候,生活甚至给Manu出乎意料的礼物。当他被逮捕后,警察将Manu是同性恋这事儿告知了他父亲。Manu觉得这下完蛋了,没想到父亲却只字未提,去世时还把自己的公寓留给了Manu一个人(他有五个兄弟姐妹)。

就是靠卖掉父亲公寓所得的钱,Manu最终抵达德国,申请到了难民身份,开始了再也不用掩饰自我的新生活。

埃及是我一直很想去游览的国度,搜了图片才发现,从开罗城里就能看到金字塔,也太棒了吧!
难民Manu的故事讲完了,接下来说说小偷和箱包失窃案。小偷名叫Hany,是一位司机。何伟驻埃及期间,Hany负责接他的两个小女儿放学。他和两个女孩的感情很好,当何伟全家要离开埃及回美国时,一个大人两个小孩还在一起大哭了一场。

在何伟全家前往机场那天,Hany也前来送别。由于预订好的小货车没法安装儿童座椅,也没有安全带,Hany便提议用自己的车送何伟和孩子们前往机场,让何伟的妻子坐小货车押送行李。

一切都很顺利,直到何伟全家进了机场。清点行李时,他发现丢了两件最重要的手提行李——里面有他的电脑,存了很多照片和视频的硬盘,以及妻子做研究记录用的一大堆笔记本。

打电话问所有人,谁都不知道这两件行李去了哪儿,机场警察也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何伟一家只能就这样上了飞机。

回美国后,他试图联络了大使馆,以及许多在埃及的朋友。大部分人都认为,在埃及混乱无能的警察制度下,找到这两件行李几乎是不可能的。

只有曾被警察逮捕过的Manu承诺,会帮何伟寻找。

通过苹果定位系统,何伟发现自己丢失的iPod在埃及某处公寓里。Manu一次次去机场和警局查访,最终说动了警察接手这件案子。根据定位的公寓地址,警察找到了失窃的行李。

在前面已经剧透了,拿了这两件行李的小偷,就是和何伟一家向来关系很好,把自己和何伟两个女儿的照片还摆在家中的Hany。

Hany声称,是有个陌生神秘人把行李给他的,他只是帮忙保管。当然,他的辩词前言不搭后语,也不符合事实。

直到现在,何伟也想不通,从没有过行为不端记录,像朋友一样的Hany,为何会偷走自家的行李。

再来一张,很混乱的开罗市区
难民和小偷的故事,大致便是如此。接下来再说两件文中我觉得有趣的事儿。

第一件是埃及男同性恋的情形。

在埃及,同性恋是不应有的存在。埃及语词汇里,根本没有“男同性恋”这个词,只有一个俚语“khawwal”【相当于英文的“faggot”,不太清楚中文的对应词汇,总之就是对男同性恋的蔑称,我能想到类似的比如“死基佬”?】

而khawwal这个词其实来源于埃及男扮女装舞者的古老传统。在一个多世纪以前,这些舞者是大型宴会上最受欢迎的表演者,也是男人们追求的性对象。【感觉和清朝时期官员富商追求京剧男旦有点像。】

所以,虽然埃及社会歧视和打压同性恋,但在埃及传统文化的基因里,对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性接触并不那么排斥。

比如说,大部分埃及中学都是男女分校制的,把青春萌动期的少年关在一起,男孩们之间有一些亲密行为并不少见。Manu在中学时期就先后有过两个男友。他知道许多同学都那么做。

只不过,大部分人到了社会公认该成家的时候,就会乖乖结婚生子,将以前的事抛之脑后。其中,有人可能是真的抛之脑后,有人可能是压抑在心中,也有人可能是经过强势文化和宗教洗脑,将自己的行为归为罪恶。

当Manu到德国后,曾经和五个以同性恋身份申请难民的伊拉克人住在一起。这些人计划拿到难民身份后就找老婆结婚。

不不,他们并不是假装同性恋骗申请,但他们把同性恋看作“现在虽然很享受,但将来必须停止”的错误行为。

Manu在找同性恋伙伴的过程中,常常遭遇到暴力对待,他认为原因之一便是这些人心中对自己所作所为的罪恶感。

何伟和他的妻子,以及两个孩子在开罗的公寓中。
另一件事儿是文中人物们矛盾得难以解读,却让人觉得“这才是活生生的真人”的行为。

比如说,Hany和何伟的两个小女儿感情极好,却并不妨碍他拿走他们的行李,再次见面时笑嘻嘻地为自己辩解,最后装得像什么也没发生过。

但拿走行李后,或许某种罪恶感让他并没有进一步行动,只是把大部分东西藏在床底下,让何伟最终基本原封不动地拿回了行李。

比如说,Manu小时候经常被父亲暴打,和父亲关系很差(母亲已经去世了)。在他被逮捕后的第二天,父亲就打来电话要他回家。Hany一开始不敢回去,父亲便反复打电话恳求。

回家后,父亲对十分热情,也不再提要他结婚的事。几个月后父亲去世,还将公寓留给了他。

比如说,Manu被逮捕时看押他的警察。这警察幸灾乐祸地告诉Manu,自己通知了Manu的父亲,他儿子和男人睡觉。但紧接着,他又把手机还给Manu,提醒他打电话找人解救。

比如说,Manu的穆斯林兄弟会好友Tariq。他在Manu被逮捕时带了律师来保释他,却不提及同性恋这个话题,坚持说Manu被捕是因为他为外媒工作。

比如说,Manu偶遇的同性恋男子,上一秒钟还跟他正常聊天,下一秒钟就用玻璃瓶敲破了他的头,几天之后又来到他房门外道歉。

这些行为,不管是Manu、何伟,还是我们这样文章之外的看客们,都没法完全解释。

可是,人的行为和思想往往就是这样矛盾又多变,处于黑白分明之外的灰色地带。何况,这些人所在的,是埃及这样一个混乱、矛盾又荒诞的国度。

如果硬要解释的话,我比较喜欢何伟提供的一个解读思路:
“Sometimes a person’s contradictory behavior felt like hypocrisy, but often it was simply a way to shrive a flawed environment. And perhaps in certain cases it represented a form of human decency.(有时候,一个人自相矛盾的行为让人感觉虚伪,但那往往是为了适应瑕疵的外部环境。在某些情况下,这种行为体现的是一种人类的尊严。)”

【decency这个词,感觉中文里没有特别对应的词语。词典一般解释为体面、正派,总觉得还是有点不到位,所以我就写成尊严。】

【何伟的文章以细节取胜,而且文笔流畅布局得当,我干巴巴的概述很难展现原文魅力,所以推荐大家还是去读原文吧~】
The Refugee and the Thiefwww.newyorker.com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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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3日星期六

Mar. 25 2018 想封印自己作品的孤独艺术家

What Lies Beneath by Joshua Rothman

Peter Sacks是哈佛大学文学教授,曾出版过5本诗集。但从49岁起之后的二十年里,他再也没写过一行诗。

“poetry(诗)”这个英文单词来自希腊语poiesis。在希腊语中,poiesis指的并不是一行行富有韵律的短句,而是泛指“制作(making)”。

所以,也可以说,Sacks只是换了一种方式“作诗”。语言已不足以表述诗意,需要形体和色彩,在画布上填补文字的空白。
Peter Sacks和他的作品
从不同距离欣赏Sacks的画,观感截然不同。

20步之外,看到的是画面整体轮廓和大致形体;

10步之外,画布上展现出如谷歌地球般高低起伏的立体感;
远观Sacks的画,这幅名叫“Report from the Besieged City 2《来自围城的报告第2号》” 。
再走近5步,布料、蕾丝、纸板、写着文字的篇章......构成整幅画的各种材料开始宣告自身的存在;

最后贴近了看,你会发现,画幅上的材料层层叠叠。就像考古遗迹一层层展现人类文明的进程一样,这些层叠的材料述说着Sacks创作的历史。
凑近看就会发现整幅画是各种材料层层叠叠拼起来的。

一副Sacks的画通常有7到8层,他的创作过程缓慢而艰苦,有时一幅画要断断续续好几年才能完成。

首先,Sacks在画布上绘出他希望呈现的大致形象,接着再用打字机把文字打印在布料上,用这样的布料掩盖绘出的形象。

然后,就是往画上一层又一层的堆积。Sacks用的材料很丰富:地图、纸板、颜料、渔网、布料......等等一切从全世界的旧货店里找来的东西。

文字当然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比如在一副作品中,Sacks将T.S.艾略特的整首《荒原》都放了进去。
没找到有《荒原》的那幅画,图中这幅是newyorker.com上刊登的Sacks作品“Necessity 7《必要性第7号》”,文字部分是诗人里尔克的《Duino Elegies》的德文和英文版。
有时候,Sacks会用火把画的最上层烧焦,让画面呈现自然的起伏,让埋于其下的层次得以展现。

看着布料边缘被火苗渐渐扭曲和吞没,Sacks说,这就是他不再写诗的原因,因为这种创作的感受没法用语言描述。

在49岁以前,Sacks并没有太多绘画的经历。他生长在南非,9、10岁那年和全家一起去德拉肯斯堡山露营时,他在过夜的洞穴里看到了原始人画的一只驼鹿。那是他对绘画艺术最早的记忆。

从小,Sacks就不是一个善于融入群体的孩子。由于来自犹太家庭,他在学校里被同学欺负。长大一点后,他参加了南非反种族隔离运动,但渐渐发现,自己和其它同志的理念并不相投。

1967年,南非政府要求所有16岁以上的白人男性强制入伍,这对Sacks来说是个噩梦。参军几个月后,他申请到了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奖学金,从此与南非告别。

现在,有人将Sacks描述为非洲/南非艺术家,但他自己觉得,没有一个地方能带给他家的归属感。他的现任妻子、诗人Jorie Graham说,“Sacks是逃离非洲的流亡者,是流散于外的犹太人。南非是在他身后关上的一扇门”。
这幅“West Cliff《西边悬崖》”也是刊登在newyorker.com上的,据说画面呈现了南非的地形和曼德拉劳改时工作的采石场。
在普林斯顿,Sacks总是独自一人。他白天躲进图书馆,大量阅读,晚上就外出散步。后来,他前往牛津学习,在那儿,他常常连续好几个小时待在博物馆里,欣赏和描摹绘画。

在牛津学习期间,Sacks还花了5个月时间在南美洲独行。他从委内瑞拉走到巴西,一路上观察沿途的陌生鸟儿和植物、坐在路边纺织的女人,还有大地的粗粝构造。晚上,他就睡在随身携带的吊床上。

在耶鲁获得博士学位后,Sacks进入霍普金斯大学任教。他结了婚,开始写诗、出版诗集。那段时间是Sacks创造力无比丰盛的时期,也是他无比隐匿的时期。

他总是带着笔记本。在笔记本上,Sacks抄写了全部叶芝的诗,和狄更斯小说的部分章节。他也用铅笔和蜡笔在本子上绘画。他写满了一本又一本,但几乎从来不给别人看。

1999年,已经转到哈佛任教的Sacks独自去德克萨斯州Marfa小镇夏休。在那儿,整整四个月,他没有写一行字,也没和任何人说一句话。
查了一下,Marfa小镇地处德克萨斯州西部的沙漠,但是有“艺术中心”的美称哦。不知大家记得以前网上有个挺红的开在荒原中的Prada店不,就是在这里。
走路,是Sacks在Marfa唯一干的事。他有时候可以走一整夜,一口气走上30英里。他还随身带了一架一次性相机,拍摄四周的旷野荒原。

但是,拍摄出的照片对Sacks来说空洞而无趣。不知怎的,他开始尝试往照片上涂抹修正液。修正液形成了高峰和低谷,似乎照片上的风景中,生长出了新的世界。

Sacks接着用食物来染色。来自黄瓜和西葫芦的绿色、番茄和辣椒的红色,以及咖啡的棕色,将修正液染出了地球舆图般的奇妙斑斓。

从德克萨斯回家后,Sacks和第一任妻子离了婚。他在一家画具店里买了好多巨大帆布,悄悄开始了创作,直到现在。

Sacks每天花14个小时独自绘画,创作了近千幅作品,开了10场个人画展,得到了越来越多高级画廊和博物馆的青睐。

但是,内敛的他并不太希望作品被人们看到。他坦言,想到自己的画要展现在众多陌生人面前,就觉得不太舒服。

Sacks说他常常想起陵墓和金字塔。那些在当时最优秀的艺术家和工匠花了很长时间创造出的作品,最后被封印于陵墓和金字塔中,没有人能看到。

他说,自己也有想把作品封印起来的念头。其实,通过画面一层层的反复叠加,他已经封印了一部分的自我。
这幅也来自newyorker.com,名叫“Aftermath 6《后果第6号》”,在表层的画面下隐藏着关于亚马逊雨林和巴西历史的文字。
妻子Graham说,当他们卖掉位于诺曼底的房子时,Sacks没有把放在那里的画带出来,而是全部烧掉了。被烧掉的画,堆积起来有一人高。

在Sacks家的地下室里,堆积着他的许多作品。当他关上地下室的门,这些画,也就被封印在了门后。

T.S.艾略特说,艺术不是让情感放任自流,而是从情感中逃离。它也不是表达自我,而是从自我中逃离。但只有拥有自我和情感的人,才知道逃离这些意味着什么。

我一直觉得,艺术家都有强烈的表达欲。大多数艺术家需要将自我赤裸裸地呈现出来并公之于众,从中寻求反馈、认同和理解。无法得到认同和理解,是艺术家痛苦的来源之一。

但是,更高一级的艺术家(好像这么说不太恰当,艺术家可以被这样分级吗?但是我也不知该怎么说......),或许就是Sacks这样。他不在意作品能否被人看到,更不关心旁人的想法。他只是在内心有一股力量,只有创作,才能将这股力量释放出来。至于别人是否理解,那跟他,又有什么关系?

【插一句嘴,这篇文章的主角是一位诗人/艺术家,作者Rothman的语言也非常优美富有诗意,建议大家有空可以去读读看原文哦~】

【再插一句,很喜欢《纽约客》上类似这样的文章,可以看到很多有趣的人,有趣的生活,有趣的故事和想法。如果能少一点写特朗普、写政治的文章,多一点这样的故事就好了。(这个肯定是痴心妄想了哈哈)】

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

Mar.18 2019 路易威登和Off-White背后的男人

Something New by Doreen St. Félix

创建于1854年的路易威登,是历经一百多年经久不衰的大牌;创建于2013年的Off-White,是短短几年间火爆全球的潮牌。这两个品牌后,站着同一个男人,Virgil Abloh。
Virgil Abloh也是LV第一任黑人艺术总监
Abloh是Off-White的创始人和设计师,也是LV的新任男装艺术总监。美国街头文化在Abloh手中玩出了花样,让全世界的年轻人为之痴迷。

从年龄上看,今年38岁的Abloh应该属于美国人所谓的“X世代(60年代早中期到80年代早期生人)”。但Abloh的成功来自他对千禧一代(80年代早期到90年代)消费者的迎合。

Abloh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他的灵感来自于一种想要表达17岁时的自己的冲动。他把自己的设计理念总结为“3%法”,意思是在已有设计的基础上,只要做出3%的改变,就能得到全新的设计。
Abloh最喜爱的一种改变手法是印刷打着引号的短语。例如图中这张Off-White和宜家合作的椅子。
因为如此,有不少人批评Abloh的做法是在“偷窃”他人的设计,但Abloh认为,这就是街头时尚的本质。他最爱用“杜尚是我的律师”一言来回应那些批判他剽窃的人。

马赛尔·杜尚是现代艺术的先驱,他最为大众所知的作品,可能就是那个被命名为《泉》的小便池了。Abloh认为,就像杜尚以及之后的安迪沃霍一样,艺术可以是用自己的形式来诠释那些已有的作品。
杜尚的另一件名作,“长胡子的蒙娜丽莎”。
Abloh的理念或许和他的教育背景有关。他是一位经受过专业训练的建筑师,因此更喜欢将自己定位为“创造者”,而不仅仅只是时装设计师。

Abloh的父母是加纳移民,希望他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于是他先进入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学习工程学,之后又去伊利诺伊理工学院攻读建筑学硕士。

虽然并没从事建筑行业,但Abloh很感激建筑学的学习经历。他说自己从中学到了一种如何通过理性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不管是盖大楼,还是炒鸡蛋,这种方式都有用武之地。

毕业后,Abloh进入芝加哥的一家建筑事务所工作,同时给一家时尚博客写稿。2006年,他开始为歌手Kanye West工作,成为了West的造型师和知心好友。
在很多Kanye West的照片里,都能看到Abloh的身影。
West也希望打入时装设计领域,他与Abloh一起拜访时尚界人士,甚至一起在Fendi实习了6个月,每个月就拿500美元的工资。

2012年,West建立了自己的设计公司Donda。不久后,Abloh也创立了自己的第一个服装品牌Pyrex Vision。

2013年,West与阿迪达斯合作,生产后来在全球卖疯了的Yeezy运动鞋,Abloh则关掉了Pyrex Vision,成立了Off-White。

Abloh说,Off-White(即米白色)“定义了黑与白之间的灰色地带”。他希望通过Off-White,将街头文化的瞬息多变放入恰当的时尚语境中。

Off-White也表达了街头文化最爱的反讽。Abloh有一次在哥伦比亚大学演讲时就说,Off-White不是时尚品牌,而是“假奢侈品”。
黑白斜杠是Off-White的经典标志
2018年第三季度,根据时尚搜索引擎Lyst Index的排名,Off-White超越Gucci,成为全球最火的时尚品牌。

也正是在2018年秋季,Abloh正式上任LV男装艺术总监一职。他与这家法国老牌奢侈品牌的结合,引来了不少非议。

不过,LV一向是街头流行文化的宠儿。艺术家村上隆、Richard Prince等为它设计的包在街头流行时尚中经久不衰。2017年,LV和潮牌Supreme联合推出的服系列,被认为是LV历史上最成功的。
LV和Supreme的合作
许多往日高高在上的奢侈品,都在向年轻人喜爱的流行文化靠拢。LV请来Abloh坐镇,绝对是有眼光。

Abloh的2019年LV男装春夏系列推出后大受欢迎。上架后48小时内的销量超出了前述LV/Supreme合作款的30%。
Abloh的2019年LV男装春夏系列
我不是特别能get到Abloh的设计好看在哪儿,当然“好看”恐怕也不是他所追求的初衷。不过,我觉得这股以他为代表的街头流行风,应该还会继续刮好一阵子。

最后,引用文中Abloh说的两句话来结尾。在被问到他和Kenye West是否存在竞争时,他坚决否认。Abloh说,人类的缺陷之一,就是觉得人与人之间总是在相互竞争。

不过,Abloh说,这还不是人类的最大缺陷。他认为排在NO.1的缺陷是:“人总想得到那种把东西塞进一个盒子里的满足感”。

虽然对Abloh设计的衣服欣赏不能,但对他的这两句话,我很欣赏。

如果不把遇到的人、事、物都贴上标签,分门别类地塞到小盒子里,如果不把与人争斗其乐无穷当成座右铭,我们的生活,还有这个世界,应该都会美好的多吧。

公众号:NotesofTheNewYorker

2019年3月17日星期日

Mar.18 2019 把英国贵族家颜色,移植到你的家里

The Perfect Paint by Rebecca Mead

装修房间最重要的元素是什么?我觉得,是四面墙的颜色。

墙面颜色或许不像有设计感的家具和精美的艺术品那样夺人眼球,但作为大背景,它默默决定着整个房间的基调。

选择墙面颜色,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浅粉色好温柔,但大面积刷上墙,突然就显得那么轻浮;家装照片里的烟灰色好优雅,真涂到自家墙上了,总觉得像白墙落满了灰。

如果墙面颜色选得不好,就好像考试被预扣了100分。不管怎么努力搭配其它装饰,也很难把分数拉回到及格线以上。

当然了,墙面颜色再刺眼,住久了也能习惯成自然地视而不见。但在眼下这个时代,估计90%的人一边装修,就一边计划着该怎样拍照发朋友圈了。

就像穿着打扮一样,室内装修,是我们最方便地彰显自身品味的手段之一。Instagram和Pinterest上有成千上万张家居图片,每一张都在告诉观者,房主(或设计师)品味多么时尚,多么高雅,多么文艺。

假如不小心选错了墙漆颜色,家居装修就毁了一半。自己看着不舒服不提,多半还会被人背后笑一句“品味不咋的”。这句话对当代文艺青年来说,绝对是不可容忍的侮辱。

那么,假如你对自己的品味有点儿不太自信,一想到要挑墙漆颜色就犯了选择综合症,那该怎么办?看完这篇文章,我找到了一个好方法,就是选择文中介绍的墙漆品牌——Farrow & Ball。

为什么?因为这个来自英国的高端墙漆品牌,是毋庸置疑的墙漆中的奢侈品。它代表着英国旧时代贵族的审美,一加仑墙漆价格高达110美元,是其它墙漆品牌的两倍。

所以,给房间刷上Farrow & Ball墙漆,不仅表明你有着贵族的高雅品味,还象征你有着贵族的经济实力。

英国前首相卡梅伦就曾用Farrow & Ball的墙漆将家里的花园凉棚刷成灰色,一共花了3万美元。这个名叫mouse’s back(老鼠背)的暗灰色也因此被英国《卫报》嘲讽为“富贵色”。
卡梅伦和他花了3万美元漆成的凉亭
虽然用价格来证明品味,是挺庸俗的,但也足够方便。这就好像拎个爱马仕包,假如有人说你这包不够好看的时候,只用回一句“哦,是吗,爱马仕设计是挺保守的”,就可以让大部分人闭嘴。

那如果有人批评你家墙的颜色不怎么样,你也可以轻描淡写来一句“哦,这是Farrow & Ball的,花了几万美元效果确实也就那样”。我相信,听了这句话,大部分人会重新审视你家墙面的。

好了,以上都是看了这篇文章后,我的一些不大正经的想象。接下来,让我正经地介绍一下文中讲的Farrow & Ball的故事,给在搞装修或者将来要搞装修,而且有钱有品位的大家参考吧。 

Farrow & Ball诞生于1946年,它是由化学家John Farrow和工程师Richard Ball共同创立的,生产工厂位于英国西南部的多赛特。

虽然Farrow & Ball的墙漆颜色一度受人喜爱,但随着竞争对手采用更先进的配方,它的生意日趋冷淡,品牌几近湮灭。拯救它,并将它送上墙漆奢侈品宝座的,是英国古迹信托协会(The National Trust)。

英国古迹信托协会是一家非营利组织,照管数百座散落于全英各地的庄园宅邸。这些美仑美奂的大宅子本属于英国贵族,但随着贵族阶层的没落,他们再也无力支付维护费用和税款。因此,这些大宅就由英国古迹信托协会接手,改造为旅游景点和博物馆。

英国古迹信托协会先是找了室内设计师John Fowler来翻新这些宅邸。作为20世纪最著名的室内设计师之一,Fowler我行我素惯了。相较于让这些古老的大宅恢复往日风采,他更看重让室内装饰符合当代审美。因此,他主持的翻新工程遭到了不少诟病。
文中提到的由Fowler重新装修的17世纪大宅Sudbury Hall。他把墙面漆成黄色,护墙板漆成白色(如图),引来了很大争议。
70年代末,Fowler去世了。英国古迹信托协会又雇用了设计师Tom Helme,希望以“严格的历史态度”来翻新和维护这些宅邸。

Helme完全遵守协会的要求。为了重现每个大宅本来的墙面颜色,他常常在工程现场自己配制涂料。有一次,Helme想复制一所宅邸墙面的深红色,却怎么也调不出同样的色调。在房屋工匠的建议下,他在Farrow & Ball找到了一模一样的颜色。

因此,Farrow & Ball便开始为英国古迹信托协会调配翻新贵族宅邸所需的墙漆。它也获得协会许可,生产和出售这些“贵族色”的墙漆。(但有点可笑的是,一些颜色并不是那些宅邸原有的,而是几十年前Fowler翻新时设计的色彩。)

90年代初,设计杂志《室内世界(World of Interiors)》刊登了一篇关于这些墙漆的文章,Farrow & Ball一下子名声大振,订单接踵而来。
Farrow & Ball官网上的“红与黑”配色,感觉是很有贵族范儿。
由于原型和灵感来自于英国古老的贵族宅邸,Farrow & Ball生产的大部分墙漆颜色都和时下的装修流行色迥然不同。它推翻了统治现代室内装修几十年,以宜家为代表的北欧风格审美。

与北欧风的简单明亮相比,Farrow & Ball的墙漆颜色就像莎士比亚的诗篇,复杂、微妙又暧昧。Farrow & Ball的忠实追随者形容它的颜色是“有深度”的。
Farrow & Ball官网上的样板房照片,这个蓝色叫“Vardo”
Farrow & Ball尤其以它的墙漆在不同光线下会泛出不同光彩而自豪。它建议装修者在选择颜色时,先把墙漆小样刷到纸板上,再将纸板置于不同环境中,才能看出真实的色调。

与其它墙漆品牌相比,Farrow & Ball生产的颜色品种并不多。比如说,美国著名墙漆品牌Benjamin Moore提供174种红色供装修者选择,而Farrow & Ball只有19种。颜色不多,反倒让它的每一种色彩更容易被识别和记住。

Farrow & Ball给它的墙漆取的名字也十分有趣,大部分来自于自然事物。比如Mizzle(蒙蒙细雨),就是形容英国那特有的湿润天气。有些名字听起来可不那么美好,比如前面提到的mouse’s back(老鼠背)。还有一款深粉色被命名为“Dead Salmon(死三文鱼)”。
这个,就是死三文鱼色了,和我想象的完全不同呢。
如同它的发家史所表明的,Farrow & Ball的颜色最适合需要翻新的老房子。比如说它卖的最好的一款颜色Down Pipe(烟斗管),是一种深灰色。假如在Pinterest上搜索,你会发现这种颜色常常出现在那些有壁炉,壁炉上还挂着鹿角的家里。
Farrow & Ball官网上Down Pipe色的样板房图,确实有壁炉,虽然没有鹿角。
现在,Farrow & Ball也在试图生产迎合年轻人喜好的颜色,例如风靡Instagram好几年的“千禧粉(millennial pink)”色调,以免人们将它只和英国传统古老的一面联系起来。

但是,对大多数人来说,给家里墙面刷上Farrow & Ball的墙漆,多多少少,是带着那么一点儿贵族情结的。购买这昂贵的墙漆,就像买爱马仕包包,认同它好看之余,恐怕也是希望,能向其他人展现自己的品味及地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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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

Mar.18 2019 生为美女,到底有什么样的优势?

Athleisure Timeby Jia Tolentino

本期《纽约客》是“The Style Issue”,内容都与时尚、设计相关。这篇文章讲的是目前美国年轻女性甚为喜爱的一个运动休闲服饰品牌,Outdoor Voices,简称OV

OV很年轻,成立于2014年。OV的创始人Tyler Haney也很年轻,今年刚满30岁。在OVInstagram主页上,大都是2、30岁的年轻女性身着运动背心和打底裤,元气满满的形象。
美国人爱健身、爱运动,对运动服饰需求量极大。市场调查显示,全美运动服饰的市场价值高达550亿美元,占所有类型服装销量的四分之一。

全美最有名的运动服饰品牌,毫无疑问是耐克。耐克的广告语“Just Do It”众所周知,而OV的广告语乍听之下有点类似,叫“Doing Things”。实质上,OV和耐克对运动的理念截然不同。

“Doing Things”,是“Doing things is better than not doing things(做点什么总比什么都不做好)”这句话的简写。不管跑步、练瑜伽,或者只是散步、遛狗,只要动起来,就比不动好。

耐克的“Just Do It”系列广告展现的是世界级运动员刻苦训练、激烈竞赛、取得成功的故事;OV的“Doing Things”则强调日常运动带来的快乐。OV希望它的购买者是为了快乐而运动,抛开竞争的压力,不设定严苛的目标。

在生活中,大部分人运动健身,也确实只是为了锻炼身体、放松心情、结交朋友。所以虽然美国的运动服饰市场已经十分成熟,但年轻的OV依然在其中找到了一席之地。
OV不同于一般运动品牌的理念,是创始人Haney在跑步时的灵光闪现。Haney说,她有一次穿着耐克运动服在户外小跑,突然感觉自己好像《变形金刚》里的角色。

她想,说到运动,人们总是强调要出效果、出成绩,为什么不能把运动的过程和结果分开,享受运动过程本身带来的欢乐呢?

Haney是一位运动达人,从小热爱体育,骑马、田径、踢足球,样样在行。高三时,她本可以去南加州大学的学校田径队,但因为不确定是否要将余生都奉献给体育,便放弃了这个机会。

于是,Haney 在高中毕业后先去波士顿,在一家餐馆当服务生,四个月后,又搬到纽约,在帕森斯服装设计学院学习商业课程。她还在一家时尚初创企业孵化中心找了份白天的工作,并结识了经营餐饮生意的男友。

Haney的母亲有一个服装品牌,父亲开了一家成衣制造公司,因此她对服装行业并不陌生。那次跑步时的灵感让她立即想到,要建立一个让穿着者感受运动快乐的服装品牌。

首先,Haney在一场面料展会上找到了一家为耐克和Under Armor的供货商,说服他们按照自己的要求,制作了一款与普遍流行的光滑运动面料不同的,有纹理有质感的运动衣料。

之后,她辞职搬到洛杉矶,正式走上创业之路。Haney用她的衣料制作了一些成衣样品,并带到服装展会上参展。一次在拉斯维加斯举行的展会上,一家来自伦敦的精品店订购了一些Haney的衣服。

不久后,时装品牌J.Crew的一个买手在这家精品店看到了这些衣服。他颇感兴趣,向Haney订购了1万1千件。在男友和家人的资金支持下,Haney完成了她的第一笔商业订单。

和J.Crew合作让Haney和她的衣服有了少许知名度。她搬回纽约,在父亲帮助下租了间办公室,像所有创业者一样,四处寻觅有意愿的投资者。

即使已经有初步成果,获得投资依然很困难。Haney在网络上找到了许多潜在投资人的联系方式,一一打电话给他们,并上门拜访。但这些几乎全是男性的投资人给她的答案都是“no”。

为了打动投资人,Haney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在拜访前,她先把OV的衣服样品寄给这些人的妻子和女儿。果然,这么做以后,Haney从投资人那里得到的回应就积极多了。

在创业生涯中,Haney还遇到了一位贵人。每天中午,她都到办公室附近的一家连锁餐馆午餐。在那儿,她结识了这家餐馆的创始人Nicolas Jammet。Jammet成为了Haney的朋友,给了她许多建议。现在,Jammet是OV董事会的一员。

2015年春天,OV在种子轮募集到了110万美元。接下来几年里,OV一共拿到了近6000万美元投资,每年销售增长率达三位数。Haney请到了来自耐克、Under Armor和Lululemon的成熟高管帮助她管理公司。虽然目前OV还没有盈利,但未来看上去一片光明。

读到这儿,讲的都是Haney的创业史,你可能会纳闷,这跟标题有什么关系?看下面照片你就明白了。在原文中,作者Tolentino几次提到Haney本人魅力非凡。我去她的Instagram主页看了看,确实是一位美女。
从文中描写可以感觉出,美貌是Haney创业的一大助力。记得曾经在知乎上看过一个问题:“美女是不是在生活中和事业上更有优势”?Haney大概可以作为回答这个问题的一个例子。

Tolentino也写到,像Haney以及其她几位千禧世代的女性成功创业者,都是善于表现自我的美女。在社交网络发达的今天,她们可以更轻松地吸引注意力,奠定成功的基础。

Haney的美貌给她带来了哪些优势呢?就文中讲述来看,她有更多机会结交在事业上有帮助的人,比如为她提供资金支持的男友(虽然现在已经分手了),又比如上文提到的Jammet。

文中一个小故事挺有意思,说Haney在波士顿当服务员的那家餐馆是新英格兰爱国者队球员的聚餐地之一。Haney由此认识不少球员,受邀参加了他们在主场的赛后晚餐,见到了爱国者队的明星球员Tom Brady和他老婆,超模Gisele Bündchen。

我想作者写这个小故事,用意大概也是为了证明Haney本人的魅力吧。一般人,比如说我吧,即使在这家餐馆做四年服务生,也不大可能和球员们成为密友,而Haney只待了四个月。

文中还有一个比喻也特别有趣。Tolentino说她和Haney初见面时,“I introduced myself, and she instantly recalibrated her vibrancy to fit the contours of my attention, like a phone screen adjusting its brightness according to the light.(我自我介绍后,她立刻就根据我的注意力程度调整自身的活力,就好像手机屏幕自动根据外界光亮调整亮度一样)”。

从这句话就可以想象出,Haney是怎样一位美貌且善于社交的女性了。
我在生活中结识的美女不少,尤其在媒体工作时,身边许多同事都是可以和明星拼一拼颜值的。对美女优势最直观的感受是,当她们开始说话时,听众会更认真一些。

是不是感觉“这算哪门子优势?!”,但我觉得这还挺重要的。美国有家求职网站曾做了个调查,62%的职业女性都感觉,自己说的话常常被忽视。所以,长得美,至少你说话被忽视的几率会小一些。

比如开大会演讲,或者冗长的提案会,大部分人往往都处于半走神状态。这时候,假如来了个美女上台讲话,能明显感觉到所有人都不由得精神一振。不管大家有没有仔细听她说的内容,至少注意力是先集中到了她身上。

而对一般人来说,根本就别指望这个“精神一振”的时刻。只有你讲的内容特别好,ppt做的特别漂亮,才有可能获得美女们在一开始就能轻而易举抓住的注意力。

创业,尤其在最开始寻求投资的时候,太需要这样“精神一振”的时刻。就像开会发言时,美女能更轻易地吸引目光一样,创业时,美貌也能帮助她在一开始获得更多投资者和潜在顾客的关注。

当然了,长得美,也只能做到刚开始讲话的时候,别人会听得更认真一点这样的程度。如果接下来说的话空洞无物,或者谬误百出,那再美也不能避免注意力的流失或转移。

尤其是长期相处后,美貌渐渐归于平常(甚至变成一种干扰),性格和能力才是重点。如果一位美女并无能力,那么她说话时大家的注意力可能也只在她今天的口红是什么色号,而不在她说的内容上了。

就如Haney,美貌固然有帮助,但当然不是最重要的。如果她没有先拿出过得去的产品,没有给出有说服力的品牌定位,没有想方设法去说服投资人,显然不可能成功。

再说得现实一点,假如Haney没有本就在做服装生意的父母,没有家人和前男友给的第一笔资金,在获得投资后,没有请来经验丰富的业内高管,OV也不一定能建立和发展起来。

长得美,你的起跑线可以比别人稍微靠前一点点,但是,也就是那么一点点而已。最后的名次,和起跑线位置还真没有关系。(当然了,还是很想长得美,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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